第497章 人權無小事(第2頁)
“……”
三個人不怕事,但是怕下面的人多想。
好不容易站起來了,能看到明天了,結果龍頭老大被抓,對士氣的影響很大。
“我再重申一遍,這是法治社會。”雷震點根菸說道:“既然是法治社會,必須得講證據。”
沒有證據就得放人,這個地方一切遵循法律。
阿瑟不能亂抓人,否則隨時被投訴,甚至被告上法庭,跟內地完全不一樣。
“港島最好的律所是哪家?”雷震問道。
“金德律所。”
“最好的律師呢?”
“劉、田、鍾、池四大狀。”
這是港島最好的律師事務所,其中劉大狀、田大狀都出自金德律所,其餘兩名則各自擁有律所。
這四個人從沒有輸過官司,不管為誰服務,最終的結果一定是贏。
但是費用是天價,普通老百姓根本請不起。
“我把他們四個都請了。”雷震笑道:“這是法治社會,律師的分量很重很重。”
“全請了?”
“震爺,據我所知他們不喜歡接這種案子。”
“喜歡錢就行了唄。”雷震擺擺手道:“一百萬不夠就五百萬,五百萬不夠就一千萬,一千萬不夠直接砸一個億,誰還能跟錢有仇?”
聽到這話,三個人笑了,心裡面有底了。
“這群土著總覺得咱們內地來的沒腦子,我就給他們好好上一課,到底什麼才叫腦子。”
“記住,一定要遵紀守法,做好公民。”
“……”
不是內地過來的沒腦子,而是沒錢。
沒錢才要過來發財,沒有門路只能搶,不搞他們搞誰?僥倖躲過去發了大財的,就沒幾個出事的,因為有錢請律師。
世紀賊王張子豪,91年搶了一個多億被抓進去了,最終因證據不足無罪釋放,因為有錢找律師。
但最後在內地被抓,再有錢再有律師也沒用。
法治社會,講證據。
所以老曹上午被抓,下午就被放出來。
瘸著腿,在四名大律護送下走出來。
剛出局子大門,無數記者湧上來,長槍短炮拍個不停,一個個問題接踵而來。
“曹先生,請問您是否涉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