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6章 禮教吃人(第3頁)

 (ps:實際上到九十年代的中國農村,夭折也是常事,作者農村的,家鄉有規矩:不成家的人是沒有墳墓的,也是長大之後才反應過來這個問題。我們這一代人養孩子真的要看重的多,以前養孩子,小病治,大病真不一定去醫院,所以才那麼多偏方,當然不是說一定不治,而是這個比例。)

 生孩子很多地方,都相對原始和矇昧。

 接生的時候,用剪刀直接剪臍帶?

 生孩子的時候生不下來,孕婦吃頭髮?

 還有各種土方子,王燁有些聽著都害怕。

 二是程朱理學。

 程朱理學實際上沒那麼大問題,最起碼現在來說,它只是一門政治哲學,屬於“客觀唯心主義”。

 換言之,這門學說其實是講給君主、講給治理國家的士大夫群體聽的。

 宋代理學家特別講求的“理”,也是用來約束君主與士大夫的。

 程頤說“餓死事小,失節事大”也好,朱熹說“存天理,滅人慾”也好,都是針對君主與士大夫提出來的道德標準。

 他們是統治者,是社會精英,承受更為嚴格的道德約束也是應該的。

 大宋實際法律上也好,民間也好,對女性並無多少限制,從衣著就能看出來,雖然沒有大唐露得多,但是胸圍子穿外面,酥胸微露也是有的。

 而且皇帝都能娶寡婦,無論是和離和再嫁,社會的接受程度還是很高的。

 “宋承五季之後,世風靡靡,夫婦一倫輕褻已甚,故伊川(程頤)立此嚴峻之防,使士大夫有所矜式,非為愚夫愚婦言也。”

 這個不改嫁說的是統治階級。

 實際上,程頤還主張,大夫以上,至諸侯、天子,同樣不應該再娶,也就是不僅不能嫁,也不合適娶。

 《河南程氏遺書》就有提及:“大夫以上無再娶禮。凡人為夫婦時,豈有一人先死,一人再娶,一人再嫁之約?只約終身夫婦也”。

 就是南宋程朱理學集大成者的朱熹,主張“存天理,滅人慾。”也沒有說女人不能改嫁,唯一一次有記載的,勸人家宰相家的女兒別改嫁,應該也是出於照顧好友一家老幼未來生活的考慮。

 但是事情是會發展的。

 元代,程朱理學成了官學,因為它提倡的一些東西,非常有利於皇帝統治天下,然後~

 程朱理學成了明清的官方哲學指導思想,政權力量和封建禮教一結合,就是綁在大眾身上的枷鎖。

 三綱五常、三從四德、從一而終、不事二夫,“以貞勵天下”,貞節牌坊貞潔烈女就是這種極端變態的產物。

 最後,裹腳這種奇葩事都能出現。

 所以,王燁現在就是在想,如何在程朱理學,剛出苗頭的時候,把這風氣給他別過來。

 總不能再讓魯迅先生,在九百年後寫出《狂人日記》,感慨禮教吃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