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0章 有人找到方明華邀請他做宣傳(第2頁)
企業、個人捐贈建立小學這在甘省還是第一次,立刻引起國內一家基金會的注意。
燕京,青少年發展基金會。
“老徐,你看看這條消息。”一箇中年男人拿著一張報紙興沖沖敲開時任基金會秘書長徐永廣的辦公室。
徐永廣接過來一看,是昨天的《光明日報》,上面刊登了甘省白音市某地有人資助修建農村小學的新聞。
“修建小學?這想法和咱們不謀而合啊,老於。”徐永廣眼睛頓時亮了。
這裡面有個社會背景。
1988年,我國頒佈了《基金會管理辦法》,這是我國第一部關於基金會的立法。該管理辦法第一次通過立法的形式明確了基金會的法律性質和法律地位。
中國青年基金會應運而生。
基會成立後,做什麼類型的公益項目成為首先要解決的問題,他們的目光很快關注到貧困農村學生失學問題。
根據有關部門的數據,80年代末,我國每年有100多萬小學生因家庭貧困交不起四五十元的書雜費而失學。
1986年,團中央派人在桂省柳州地區進行了兩個月的調查,經調查發現,“某個瑤族自治縣的普通村莊,全村人2000多人,解放後沒有出過一名初中生,輟學率達90%以上。”
救助貧困地區失學成為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當然開展這項工作,需要宣傳讓更多人知道。
可基金會成立,資金只有區區十萬元,政府不撥一分錢要全部自籌,工作開展起來步履維艱。
報紙上這則新聞,不就最好機會嗎?
“這個方明華,是不是就是秦省作協副主席?剛剛卸任《延河》雜誌社主編?”徐永廣看著報紙上的照片問道。
“對,就是他!我打聽過。”老於說道。
老於叫於海龍,他笑著說道:“報紙上只報道方明華是秦省一名作家,並沒有提他的職務,估計是方明華不想那麼高調。”
“那我們就找他,希望能跟咱們合作,以這次捐助為契機,宣傳宣傳咱們馬上就要開展的這個基金項目他可是名人嘍。”徐永廣笑道。
“那好,我馬上去一趟甘省。”
“那就辛苦你一趟,我跟甘省團省委負責人聯繫,想辦法聯繫上方明華,免得你去他們就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