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外 作品

243 這美刀,很容易賺嘛。(第2頁)

 一般採用兩種方式。一就是一次性支付一筆固定費用,就如斯皮爾伯採用的這種方式。

 另外就是將這個報價電影預算綁定在一起,按照慣例,購買的價格將大約會是最終電影預算的 2.5%。

 而在美國,許多導演、作者和代理人都喜歡後面這種方式的——你預算投的多,我就賺的多啊。

 但對於方明華而言,這種方式很麻煩。

 斯皮爾伯格拿到才找人改編劇本、籌措資金,至於什麼拍到猴年馬月。

 方明華三個月後就要離開美國回國,後面聯繫協商不方便,如果合同執行中出現分歧更是麻煩。

 估計斯皮爾伯格也想到這點,所以採取一次性付清方式。

 30萬美金,那電影預算就在2000萬美金左右。

 和這個價格蠻有誠意的。

 畢竟這是在八十年代中期,不像後世大片預算動則上億。

 只是

 怎麼不給我一部分電影利潤?!

 美國和中國不一樣,購買影視改編權,一般還要支付一定比例的電影利潤給作者,這是慣例!

 而這個價位一般是電影上映之後 5-10%的總淨利潤。

 臥槽

 欺負我不懂啊,難怪竟然一次性給比較高的改編費。

 幸虧我看過!

 方明華看完合同,笑了笑說道:“斯皮爾伯格先生,伱的合同裡某些作法不符合你們美國慣例吧?”

 “什麼地方?”斯皮爾伯格假裝沒聽懂:“方先生,30萬美金買一部的改編,別說在你們中國,就是在我們美國這個價格也是很高的,這說明我很有誠意!”

 “30萬是不算低,但你還缺一部分吧?電影10%的總淨利潤到哪去了?”

 斯皮爾伯格聽了頓時老臉一紅,辯解道:“可這不符合你們中國作法。”

 “可是現在在美國。”

 方明華說完站起來,語氣變得有些冷淡。

 “斯皮爾伯格先生,雖然我也想和達成這項協議,因為我覺得你能拍好,但前提是得有誠意!如果不是這樣,對不起.再見!”說完方明華轉身就要走。

 斯皮爾伯格聽完,狠狠瞪了助手一眼。

 是你出的餿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