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又要請客(第3頁)

 白苗說的大義凜然。

 “該,不喝酒行不行?”方明華問道。

 “不喝酒,那叫什麼請客?!”

 “白哥,饒了我吧”方明華把這幾天的“遭遇”說了一遍,白苗聽了哈哈大笑。

 “酒量不錯嘛,能喝一斤多?行,

這次放過你,等你養好了,我請客,咱倆喝!”

 額滴神哪

 秦省人咋都這麼能喝?!

 雖然自己身體沒恢復不能喝酒,但該請的客還是要請的,現在還算過年時間,就把陸遙、陳中時他們叫來上館子搓了一頓。

 當然,平時見到酒就眼睛亮的陸遙,這次看到酒瓶也是一臉驚恐,說明原委後,被賈平娃大大嘲笑了一番。

 酒量不行啊,喝了一斤多就慫成這樣?

 沒辦法,這個幾個作家中,如果說酒量最好,還是非關中漢子,出身秦巴山區的賈平娃。

 沒法和人家比。

 據賈平娃說,他們家鄉的人大早上起來不吃飯先喝一碗酒,喝的是自家釀的包穀酒,當地人稱這叫“早燒”。

 《人民日報》刊登了優秀中短篇候選名單,又經過《光明日報》《工人日報》等多家媒體轉載。

 自去年底第一屆茅盾文學獎頒獎之後,文壇上又掀起熱潮。

 按照中短篇評選規定,採取讀者來信投票和專家評選相結合的方式,一時間,各地熱心讀者紛紛寄信給評委會,對自己喜歡的作品投上寶貴的一票。

 方明華琢磨著。

 是不是自己也要投票?

 按照規定,每封信只能寫上自己喜歡的一篇中篇和短篇名字,多著無效。

 那?

 乾脆自己一口氣寄上三封信,分別寫上自己候選的三個中篇和一個短篇?

 反正自己也不缺這三張八分錢的郵票和兩分錢的信封錢。

 但,是不是有點無恥?

 這個年代的人相對單純的。

 最起碼是對待文學,這個大眾眼裡還是很神聖的字眼,表現的很單純。

 花自己的錢寄信過去,那是真心喜歡。

 不過,有人就不這麼想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