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6投稿就投《延河》(第2頁)
自己只是一個普通小幹事,能干涉這些作家的投稿嗎?只不過方明華平時關係還不錯,所以才說起這事。
方明華並沒有立即去找黃社長,而是快到下班的時候才上了二樓,敲開黃社長的辦公室。
“是小方啊,坐,坐。”
黃社長招呼:“你不來我還叫人去找伱,你是不是寫了一本小說?”
“是的,你接到人藝的電話了?”方明華問道。
“對,人藝方面提出讓你去燕京和他們談改編話劇的事,我沒意見,作品能改編成話劇電影本身就是對作品的一種肯定,而且你人年輕,出去走走對你個人也有好處。”
“謝謝。”
方明華髮現,自己越來越喜歡這個看上去和藹可親的社長了。
“小方,你那部小說能不能讓我看看?”黃社長突然說道。
“沒問題,我去取。”
方明華匆匆出了辦公室回到自己宿舍,將鎖在抽屜裡的稿子拿出來,又到黃社長辦公室交給他。
“我晚上回去看看.....至於你什麼時候去燕京,你和人藝方面聯繫。”
“好的。”
方明華也沒遲疑,第二天早上上班以後,就到黃社長辦公室,準備給人藝打個長途,順便取回自己的稿子。
“小方,你這部小說寫的不錯,通俗易懂,喜劇的殼子卻是悲劇的內核,文藝性也比較高。”黃社長給給予高的評價。
“你準備投稿哪裡?”
“暫時還沒想好。”
“就投咱們雜誌吧,現在雜誌社需要像你寫的這樣的小說。”
投《延河》?
這可不是第一目標,但黃社長語氣懇切,對自己又不錯,於是方明華點頭答應了。
“好的,過我得修改下,最後定稿。”
“不急,你先去燕京,回來以後再打磨。”
一大早,方明華提著旅行包背上黃挎包告別家人,就踏上去燕京的火車,手裡還提著三斤狗頭棗,第二天早上到達燕京。
看著這座忙忙碌碌的城市,想到自己穿越到這個時代兩年時間已經來過三次了。
估計以後來次數會更多。
乾脆在燕京買套房子得了,像四合院什麼的,省的每次來住招待所。
當然方明華知道不合適,至少現在不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