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5小說還沒完稿,有人要將其搬上話劇舞臺(第2頁)
“那給棠棠說嗎?”
“別急,等雙方單位領導溝通好,你知道棠棠是個倔脾氣,從一個大軍區文工團調到省軍區的文工團,檔次降了一級,我擔心她不同意,但如果拿組織的名義她就不得不聽。”
“以我的意思,回來以後還跳什麼舞?直接退役,安排個輕鬆點的工作多?棠棠今年已經20了!”
“那你去給你那寶貝女兒說,看她同意不?”
“哎,都是你慣的!”
.....
.....
宋棠棠邊收拾行李邊聽著父母的對話。
往常談論這個話題,她都會跑過去強烈反對。
我不回來!我就要呆在南疆!
不過這次,她只是默默聽著沒有說話。
方明華第二天就把寫好的劇本以掛號信的形式寄給上影廠的謝進。
對方接到劇本後回覆很快,僅僅過了一週謝進就打電話到雜誌社,告訴方明華說同意以他這個劇本拍,按照雙方簽署的合同,對方支付小說改編版權費用以及劇本稿費。
在這個年代有個奇怪的現象,電影劇本稿費要高於小說稿費,按照國家出版局的規定:長故事片每部價格在1500到4000元左右。
上影支付了方明華2600元。
也不錯。
當然還有購買小說改編權的300元。
請客吧.....
《芳華》的電影方明華不再關心,有謝進這位大佬拍攝,擔心什麼?
歷史上電影《高山上的花環》那就是明證。
現在他的精力轉移到《驢得水》上,從初稿完成到現在已經過去兩個多月,只修改了一次,還沒完成定稿。
加把勁,爭取月底前搞定。
到底投稿到哪家雜誌社,方明華一時間還沒想好。
不過讓他萬萬沒想到的是,小說沒發表,甚至還沒正式完稿,有人就找上門來。
下午睡一覺起來,方明華穿個大褲衩光著膀子在房間裡修改小說。
現在是八月下旬,西京的天氣依舊很熱,前段時間宋棠棠在,他不好意思光著膀子,現在一個人在房間就無所顧忌。
“方明華,方明華,你的電話!”門外又響起一個姑娘的聲音。
“哪打
來的?”
“燕京!”
燕京?
方明華還以為是從申城打來的呢。
“行,我馬上過來。”
方明華趕緊穿上襯衣,匆匆走向前樓一路雜誌社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