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2章 令牌(第2頁)

 聽到縣令要令書,趕忙從懷中拿出來,這都貼身保管的。

 鄭縣令接過令書打開一看,頓時傻眼了,連一旁的縣丞也是瞪大了眼睛。

 這是個什麼玩意,只見上面歪歪扭扭的寫了幾個大字,“本王要吃魚,即墨縣的魚。”

 簡簡單單九個大字,寫的那叫一個醜。

 鄭縣令懷疑自己那五歲的孫兒寫的都比這個好看。

 要不是這令書下方蓋著紀王府的官印,鄭縣令一定把令書撕碎了,扔徐毅臉上,在大喊一句,這是假的。

 哪個令書會這麼寫,就寫九個字,還寫的這麼醜,用腳寫的麼?

 現在無論是令牌還是令書都有疑點,但他又不敢貿然說是假的。

 至少人家對上了。

 猶豫之際,身旁的縣丞有低聲說道:

 “明府,如今事態不明,其中有諸多疑點,王家我們得罪不起,可那紀王我們更得罪不起。

 京城那麼多權貴都避之不及,視如惡鬼。

 我們可不能自己撞上去。

 傳聞紀王心狠手辣,數年前他還不到弱冠之年,就斬了刺史席辯和李大辯等人。

 我們若是得罪了紀王,恐怕性命不保。

 明府還是問清楚以後再定奪為好。”

 聽到縣丞的話,鄭縣令覺得脖子發涼。

 做官者,誰也不乾淨,鄭縣令也是如此,大家心知肚明。

 一些小事,朝廷吏治也睜一隻眼閉一眼,這叫官官相護。

 可像席辯那樣的就屬於大貪,連朝廷撥下來清理河道的錢他都敢貪,

 還指使李大辯強取豪奪,不出事才怪。

 可他自己只是小事而已,正常家族也會保住他,但若是得罪紀王,較起真來,那就不好說了。

 想到這,鄭縣令一拍驚堂木。

 “此事罪人說的也有幾分道理

,但還有一些事情,本府需要仔細調查,

 先將犯人關押,待本王調查清楚事情的真相之後,在做判罰。”

 “明府,這.....”

 王正義一聽立刻就要上前說些什麼,卻被縣令一個眼神制止。

 徐毅等人被衙役押了下去,帶入縣衙大牢。

 “退堂~~~”

 一聲退堂,百姓也跟著散去,熱鬧算是看了一半,不過今天王家嫡女被人當街暴打真是大快人心。

 平日裡這個王家女仗勢欺人,雖然沒有強取豪奪,但經常欺壓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