酆都提司 作品

第43章 收穫小迷弟趙哥(第3頁)

 再次回到齊齊哈爾,已經是11月份的事情了,回來不久我又辦了一件人生大事:離婚。

 針對這個事情,我不做過多的評價,她一定是覺得我不好,我也一定覺得她不好。多年以後,我曾經和我的前妻坐下來聊過,結婚的時候都是各自為各自考慮,我為了父親能夠看到我成家生子,看到下一代人。而她是為了逃離她的家庭,有屬於她自己的人生。

 離婚當天我們兩個人都後悔了,本來想著往回走,這個婚不離了。但是因為一些原因,我們要繼續去民政局,離了婚。為了能儘快地拿到離婚證,我前妻還大方地甩給了工作人員200元錢。那年我兒子只有8個月。孩子給了我。但是三年級以後孩子確實生活在姥姥家裡,該說不說人家也盡到了應盡的責任,中途我們也鬧過許多的不愉快。但是無論如何,兩家人都有一個共同的願望,那就是隻要孩子好就行了。

 說一個比較可笑的事情,離婚當天是個好日子,上午我們去民政局離的婚,晚上全國人民都在放煙花爆竹,陰曆七月二十二,正是財神爺生日!該說不說,那天是個好日子。

 起初孩子由我母親看管,等孩子上小學了之後,一直在我這邊。

 在這中間還發生了一個比較得罪人的事情。一個緣主找到我,說他們家裡事事不順。

 我看了看他,要了他的生辰八字,看完之後我點燃一根菸,閉上眼睛,突然間眼前出現一個供桌,上面有一張三尺三的紅布,於是我問道:“家裡有大堂人馬嗎?”

 大堂人馬就是出馬仙的意思,可以通過家中供桌上的地仙來占卜未來之事。但是大堂人馬的要求極其嚴苛。現在很多的出馬仙。嚴格意義上來講都不夠出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