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吃糯香藕餅的林妹妹 作品
第262章 失誤(第2頁)
於是,張元經過一番深思熟慮,決定前往著名律師錢楓的事務所尋求答案。當他踏入錢楓的辦公室時,一股莊嚴肅穆的氣息撲面而來。房間內佈置得簡潔而雅緻,牆上掛滿了各種法律文件和證書,顯示出主人的博學與嚴謹。
張元和錢楓相對而坐,開始了一場深入的對話。張元目光銳利地盯著錢楓,開門見山地問道:“關於那場家暴案,您是否瞭解其中的一些內情?”錢楓微微皺了皺眉,沉思片刻後回答道:“其實根據我當時掌握的證據,那個男人也就是龐博是能夠獲刑的,但是後來他的妻子胡小梅也就是受害者卻取消了訴訟,還把案子撤銷了,後來也就不了了之。”
接著,錢楓向張元詳細介紹了案件的背景、相關證據以及可能涉及到的法律問題。張元聚精會神地聆聽著,不時提出一些關鍵問題,與錢楓共同探討案情的細節。隨著交流的深入,他們逐漸勾勒出了一個更為清晰的事件輪廓。
通過與錢楓的交談,張元對這起家暴案有了更全面的認識。他意識到,要想揭開真相,還需要進一步調查取證。然而,面對錯綜複雜的線索和撲朔迷離的局勢,張元知道前方的道路充滿了挑戰,但他毫不畏懼,決心一查到底……
回來後張元一直在思考著這起家暴案的情況,猜想著受害者為什麼會撤銷訴訟。自己明明可以勝訴的不是嗎?家暴行為在法律上的判刑主要取決於其嚴重程度和造成的後果。
首先,如果家暴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致人重傷或死亡,刑罰將相應加重。
其次,如果家暴行為構成虐待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條,虐待家庭成員且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致使被害人重傷或死亡,刑罰也會相應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