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吃糯香藕餅的林妹妹 作品

第142章 孤兒院(第2頁)

 陳述開口問道:“你剛才說的都是一些關於領養孩子的條件,但是這和我們在查的這個孤兒院的奇怪之處有什麼關係呢?”

 方瑩穎看了陳述一眼後說道:“你先聽我說嘛!一般情況的話孤兒院通常要求孤兒在滿18歲時離開。如果已滿18週歲且智力正常並且具備獨立生活的能力,他們應該離開兒童福利機構。國家會為這些孤兒提供幫助,解決他們的戶籍、就業、就學等問題,併為他們提供職業培訓補貼、職業技能鑑定補貼、免費職業介紹、職業介紹補貼等政策支持。對於那些智力發育不健全或無法獨立生活的18歲孤兒,國家也會繼續提供照顧。

 不同國家對於孤兒離開孤兒院的年齡有不同的規定。例如,在美國、加拿大、英國和澳大利亞,孤兒通常在18歲時離開孤兒院,但一些州或省份可能會允許孤兒在19或21歲之前離開,或者允許他們在達到18歲之後繼續接受支持。此外,如果孩子已滿16週歲並且有勞動能力,可以維持自己的基本生活,孤兒院也可能不再繼續照顧。

 但是這家孤兒院就很奇怪了,裡面有一些年紀比較大的的小孩而且我看好像都是滿了 18 歲的樣子,你們說是不是很奇怪啊?既然都已經滿了 18 歲成年了,為什麼還在孤兒院裡面待著呢?而且我覺得孤兒院好像並沒有想放他們離開的打算,也沒有讓這些成年的孤兒出去工作之類的。所以我就覺得很奇怪。”

 陳述幾人聽後都陷入了沉思,是啊!一般的孤兒院確實在孩子成年後就需要離開的,為什麼這家孤兒院不同呢?還讓這些孩子繼續待在裡面,是有什麼原因嗎?陳述想了想後看向何宇晨問道:“小何,你在這邊的時間比較長,而且你又是警察。你知道些什麼情況嗎?”

 何宇晨聽到陳述問起自己知道孤兒院的情況嗎?想了一會後回答道:“其實怎麼說呢?我也不是太清楚這家孤兒院的情況,不過我有聽說過一些身邊的人八卦過,這家孤兒院已經開了很多年了,起碼十五年以上了。重男輕女的思想不是隻有中國才有的,其實泰國也有泰國是一個佛教國家,社會上普遍存在男尊女卑的觀念。在泰國,尤其是農村地區,女性的地位相對較低,而男性的地位則相對較高。例如,在家庭和婚姻方面,男性通常扮演著決策者和主導者的角色,而女性則更多地承擔著照顧家庭和孩子的責任。雖然法律上也是一夫一妻制,但是在實際生活中,由於傳統習俗的影響,一夫多妻的現象在民間仍然很常見。只有正妻才有結婚證,但非註冊婚姻也有一定的民事權早在1935年之前,泰國實行過一夫多妻制,妻子分為官方妻子、次妻和奴妻三種。直到拉瑪五世吋用岷螅一夫多妻制才被廢止,並於1935年10月正式生效。自此以後,泰國法律規定“男子和女子,任何一方擁有配偶,兩人不可結為夫妻。”因此從法律上說,一名泰國男性的合法妻子只有一個。有的時候也會發生一些棄嬰事件,加上現在的青少年進入青春期後開始談戀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