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吃糯香藕餅的林妹妹 作品

第129章 刺傷石頭的犯人(第3頁)

 何宇晨聽後說道:“泰國對待這種情況是分為幾點的 1、 法律程序的靈活性:如果精神病罪犯無法出庭受審,法院可以允許暫停調查,直至其病情好轉。這種做法允許精神病罪犯在醫院接受治療,而不是被拘留或監禁。

 2、 監禁與治療的結合:在某些情況下,精神病罪犯會被判監禁,但同時也會接受治療。例如,在男子無家可歸併在街上游蕩後用刀襲擊他人的案例中,法院判處他一年監禁,並讓他接受治療。出獄後,他還繼續接受治療併為社區做貢獻。

 3、 監獄系統的監控:監獄網絡系統會跟蹤精神病罪犯的情況,確保他們定期接受精神治療。這是因為如果不持續接受治療,精神病罪犯的症狀可能會反覆出現,病情也可能惡化。

 4、 預防犯罪的措施:泰國還採取措施在精神病人犯罪前及早發現他們,並與當地組織合作,如街道和地方組織,幫助處理他們所在地區的案件。這種主動的工作模式比被動等待病症和犯罪的出現更為積極。

 這是泰國的法律對待精神病患者的一些情況,像石偵探的案件就屬於第 2 條。對方還是需要被監禁也同時要接受治療,也會受到懲罰。”

 陳述突然問道:“剛才你不是說對方還殺害了自己的老婆和老婆的姦夫嗎?那為什麼並沒有被判刑呢?既然傷人都會有刑法,為什麼殺人了沒有呢?這又該怎麼解釋呢?難道說殺人不需要被判刑,反而傷人才會被監禁。這樣的話精神病不是就可以隨便亂殺人了嗎?反正都不會有事。”

 何宇晨聽到陳述這麼說也不知道該怎麼來解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