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自白(第2頁)
“那既然郭小姐不走了,剛好我們還有一下情況想向郭小姐瞭解一下,要不請郭小姐和我們一起回警局做做筆錄,請。”由不得郭小梅拒絕苗樹就把人帶走了。
回到警局後,把郭小梅帶到審訊室,苗樹就帶上一位同事來到審訊室,“郭小姐請喝水。”警局同事說道。“好的,謝謝警官,苗警官你們今天找我來還有什麼想知道的嗎?”“是這樣的,郭小姐我們想再問一下你被襲擊的事情,當時李欣榮來襲擊你的時候是從左邊還是右邊用花瓶砸向你的。”“我~沒注意,他就是直接拿花瓶砸了下來。”“那李欣榮拿起花瓶的時候你沒有看到嗎?你怎麼沒有做出反抗。”“哦,當時我是背對著他的所以沒有看到。”“既然你說你沒有看到,那為什麼你受傷的位置是在前面而不是後面。”“我~我,我不知道。”“郭小姐看來你要給我們一個解釋啦。”“就是他傷害的我,我沒有說謊。”“那為什麼花瓶上只有你的指紋卻沒有李欣榮的指紋。”“這~這,我不知道,有可能他戴了手套,對他戴了手套。”“是嗎?那上次你的口供裡怎麼沒有提起?”“上次~上次是因為我太害怕了所以可能是我忘記了。”“你在說謊,李欣榮根本就沒有襲擊你,你的傷是你自己弄的。”“不是,再說了我為什麼要自己把自己弄傷。”“因為你要把所有的嫌疑都推給李欣榮,因為你才是殺害那三個人的真正凶手。”
“不,我不是,李欣榮才是兇手。他們都是李欣榮殺的。李欣榮可是清口在我面前承認的。”“那也只是你的一面之詞,誰能證明你說的就是真的?”
苗樹說完以後看向郭小梅,郭小梅突然很鎮靜的繼續開口到:“苗警官,你說人是我殺的,好啊證據呢?你拿出證據來啊,現在李欣榮你們找到了嗎?怎麼證明我說的話是假的呢?”“你要證據是吧,放心我一定會找到證據的,你跑不了。”“那我可拭目以待了,苗警官。我就在等你們 去找,如果你們沒有證據我可要告你們的。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