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蛾x 作品

第281章 Ch280 日記

 第281章 Ch.280 日記

 麗貝卡·費因斯找到的厚書裡並未記錄什麼秘密。

 深藍色的封皮,和布里斯托爾下午天空的顏色相近。

 用了堅實的硬紙,書脊有稀疏的金粉點綴。

 裡面的頁數非常多,所以拿在手裡沉甸甸的。

 這是一本日記。

 扉頁入眼的一行花體字,來自《伊甸經》:

 ‘恩者使一切災禍變成祝福。’

 在扉頁的角落,還有個被劃掉的名字:布蘭特。

 下方是有別於藍色花體字的,用黑色墨水寫就的:

 ‘現在它是我的了,老混蛋布蘭特。’

 ‘拉姆·費因斯。’

 顯然,這本日記來自兩個不同的,彼此應該認識的人。

 費因斯並不是這本日記的第一任主人。

 羅蘭翻了翻後面幾頁,發現了一個有意思的事:

 在代表著‘布蘭特’的藍色筆跡下方,多數會有一段代表著‘拉姆·費因斯’的黑色墨跡。

 有長有短。

 但並非每天都寫,時間跳躍非常大。

 ——有時某頁被藍色字跡佔了大半,黑色的便會在這頁背面大書特書。

 就像緊隨其後的、跨越時空的對話。

 有趣兒極了。

 第一頁。

 兩種顏色都沒說太多。

 藍色寫:「執行官的生活太枯燥。」

 黑色寫:「你和我喝酒時抱怨過太多次了,老混蛋。」

 兩行字下面是大片的空白。

 第二頁。

 藍色的字寫:「瑪洛特又殺了個人…不,應該說,燒死。我能清楚聽見他在火焰中的哀嚎,痛苦的掙扎,那刺鼻的、令我幾乎當場嘔吐的氣味。」

 「我忘不了那場面。」

 「不過。」

 「我不憐憫那被燒死的人。」

 「他愚蠢的行徑導致了自己妻子和兩個孩子的死。雖然他對此一無所知,但因無知殺了人,也該因無知而死。」

 「瑪洛特沒做錯。」

 接下來,黑色的,拉姆·費因斯的字。

 非常短。

 「我從不知你還有這麼娘們的過去,老混蛋。」

 羅蘭翻著頁,不禁笑出聲。

 第三頁。

 藍色的寫:「今日,有個瑪洛特的朋友——好像是開酒館的?他那兒遭了賊,逮了三個還不到十二歲的男孩。」

 「恩者在上!」

 「執行官不該管這事兒的!」

 「他敲掉了那三個孩子嘴裡全部的牙齒!」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這乾的對不對,可那是瑪洛特的朋友…」

 黑色的寫:

 「執行官是什麼?擁有遠超凡人力量的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