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六十二章、攘外必先安內(第2頁)
不過他也不後悔,畢竟自己打爽了。
至於後果,既然留了手,他當然也料想到後果,說不得還是得受點罰,甚至可能得小關個三天。
要說來,這也是從未有過的經歷,現實中他也不敢這麼搞,任務世界裡面體驗一下,好像也沒問題。
本來如果只是兩邊打架,還有得商量,但在公眾場合,而且涉嫌破壞了店家的私產,也是店家主動報的警,這性質就變了。
果然民警上來先是控制住局面,雖然陳尋他們看起來都沒戰鬥力了,李勇也不打了,但不怕一萬就怕萬一,還是得看著點。
然後找店老闆和幾個走得慢被抓的路人做了筆錄,又把李勇他們六人一起帶回了派出所去。
方茴其實不用去,因為林嘉茉好歹是最後參戰了,她一直在邊緣ob,這事情跟她就沒什麼關係。
但兩邊都跟她關係匪淺,她堅持要跟過去,民警也沒拒絕,畢竟也算一個見證人。
最後當然是把方父也驚擾過來了,跑過來的同時還打電話準備去找關係,看能不能幫點忙。
這事情來龍去脈其實很明晰,在場的人看得都一清二楚,也沒什麼疑難的地方。
因為事情的定性就是“互毆”,只不過李勇戰鬥力比較強,把另一邊都打趴下了而已。
當然,砸壞了人家大排檔的東西,損壞私人財物又是另外一回事,而這個雙方都有責任,再加上是店家報的警,所以先處理的也是這件事情,他們五個人都算是“被告”。
按律而論,關個三五日也沒什麼問題。
不過派出所這邊念在他們是初犯,加上店家那邊可能也擔心小年輕事後會報復,尤其是李勇這麼能打的實在是惹不起,同意協商,最終並沒有擴大,只是道歉及賠償。
而除了方父,校方也被通知過來了,最終在幾方的共同協力下,這鬥毆的事情也冷處理,警方念在初犯只予以通報,並未記錄檔桉,也沒有再繼續上升。
在這件事情上,雙方也算保持默契,畢竟誰也不想被關起來。
等一起都處理完、從派出所出來的時候,都到了後半夜。
方父已經先把方茴送回去休息,他也知道了來龍去脈,找到李勇也是忍不住一頓數落。
不過李勇認錯態度很良好,他又對這個準女婿很滿意,而且也是知道一些隱情的,尤其是陳尋那幾個學生,他一直不太看得慣,只是管不住女兒跟他們交朋友。
所以馬上調轉槍口就又開始對外,反倒主動幫李勇找補起來,“那些人,我早就讓方茴少跟她們接觸了,可這傻女兒不聽話,一定要跟他們走這麼近,現在才鬧出這樣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