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8章 和離(第2頁)
並且,最重要的是,他們確實有意要換個兒媳婦,可林大花真不是他們殺的,是死在宅子坍塌之下,這讓他們怎麼交人?
最後在縣令的再三施壓下,他們母子瑟縮了一下,打算耍賴到底,反正就是不能承認他們殺了林大花。
怎麼說這些年的書讀的還是有那麼丁點用的,做為讀書人,對律法應該很清楚,一旦認下,光是蓄意殺人的罪名立馬板釘釘。
於是,說來說去,最後陳家母子咬死了林大花在逃荒時,抱著小麥子不知被其他難民衝散去了哪裡。而那個妾室也是在路上遇到,救了她一命,人家以身相許,這才勉強收了房。
林家姐妹不禁樂了,就這點水平,還敢跳出來在她們面前蹦躂,活膩歪了不是?
林家姐妹就抓著這一點,說既然陳家人看重妾室,在大姐不在的時候讓妾室鳩佔鵲巢,那便和離。大姐和麥子他們林家人自己找,找回來也自己養著,不想再與陳家有瓜葛。
陳家人怎麼可能放過林家呢?若說是以前的林家日子過得緊巴又落魄,他們巴不得離林家遠遠的。可如今林家日子明顯好過了,他們能放過?
當然是不可能啊!
但是,不能又怎麼樣,誰讓陳家人自以為是,愛賣弄小聰明,將把柄穩穩送到林家人手上。
再加上縣裡有意偏袒,汙衊他人視為品行不端,童生功名肯定是要革除,這是毋庸置疑的事。
在這基礎上,若是林家人堅持要反告陳家汙衊構陷,陳有田及其母還得罰二十大板以及罰銀。
這還是沒算上林家人再告陳家寵妾滅妻的惡行,若真把林家人逼急了,要他們把林大花交還回來,再趕走妾室,陳家人肯同意?
指定不能呀。
陳有田如今可是個閹人了,沒見今個在公堂上講話扭扭捏捏,尖聲細氣的,就這麼個不男不女的玩意兒,別說他連童生的功名都沒了,就算是有,怕也沒有好女兒家看得上他了。
真為了個被壓在廢墟下發爛發臭的林大花,把能照顧人的妾室趕走,陳母往後還不得當牛做馬累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