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誘惑賭徒
咔嗒!擊錘打開。
溫徹斯特1866槓桿式步槍,西部牛仔的標配。
有效射程500米,子彈初速每秒400米。
這種步槍曾大量裝備清軍,在中國的綽號叫“十三太保”,因為它的彈倉容量是十三發。
“別開槍!別開槍!我投降!”
張哲翰在樹下大聲叫道,聲音裡充滿恐懼。
猥瑣牛仔把兩個帆布包扔在地下,也舉起了槍,抵肩瞄準。
森林裡黑黢黢,四周的景物只能藉著星光依稀看見輪廓。
高大魁梧的比爾就站在五米處,黑洞洞的槍口讓人不寒而慄。
“舉起雙手,別耍花樣,你知道我是誰。”
第一快槍手比爾,海晏境Boss。
“我和你沒有深仇大恨,別殺我。”張哲翰舉起雙手,聲音帶著哭腔。
“你的隊友呢?”端著槍向前走。
“我也不知道,我迷路了。”
張哲翰說著,左手突然猛地往下一砸。
“轟!”
閃光彈在比爾跟前爆炸,發出一團刺眼的亮光。
比爾和猥瑣牛仔本能退後,閉上眼睛。
等他們再睜開眼的時候,樹下那個驚慌失措的男孩消失了。
“有貓膩!快走!”比爾叫道。
他最害怕的是那個神出鬼沒的女狙擊手,不知道藏在什麼地方正瞄著他。
二人從地上撿起帆布包,一人一個背起,沿著來的方向貓腰狂奔。
張哲翰的恐懼和哭腔都是裝出來的,所有的一切都在演。
下午在小春初櫻的床上他就已經想清楚了應該怎麼做。
他在樹下,小春初櫻在100米外的樹梢上。
用閃光彈搞出動靜,是為了讓比爾相信森林裡有埋伏。
作為狙擊手,他最害怕的就是面對小春初櫻的狙擊步槍。
比爾現在是喪家之犬,內心惶恐不安,不會死磕。
森林是戰場,不是牛仔決鬥,沒人會和你比怎麼拔槍,怎麼要命怎麼來。
漆黑的林間,可怕的不是敵人有多厲害,而是你不知道子彈來自哪裡。
所以只要狙擊手出現,他肯定會腳底抹油,跑得比兔子還快。
最關鍵的是,現在還不能殺死比爾。
他只能死在桑尼酒吧的賭局。
“快走,弗拉基米爾還在前面。”小春初櫻說道。
糟糕,差點忘了這個二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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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爾正玩命跑著,呼的一聲,一團火球撲面而來。
下意識就地一滾,隨手開了一槍。“砰!”
火球從頭頂掠過,燒著了後面的灌木叢,把周圍照得雪亮。
前面沒人。
“誰?給老子滾出來!”
他們知道是誰放的火球,一定是那個被他們追殺的傢伙。
金幣就在他身上。
二人端槍逼近前面的大樹。
他們只是虛張聲勢,並不知道放火的傢伙藏在哪裡。
噗的一聲。
猥瑣牛仔突然往前一趴,無聲無息倒在地上。
後腦勺上一個小洞,鮮血飆出。
腳步聲疾速逼近。
比爾來不及多想,回首打出一片土霧,跳起狂奔。
他搞不清楚追來的是幾個人,但一定會有那個可怕的狙擊手。
逃命要緊,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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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光映現出手持魚腸劍的張哲翰,筆直峻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