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十翼 作品

第114章 決鬥(第2頁)

 “真的要打嗎?”安娜小聲問道。

 “有人要搶我的女人,還出口藐視黃種人,不揍他揍誰?”張哲翰揚了揚嘴角。

 “那你小心點。”

 “你怕我打不過他?”

 “不是,我是讓你小心點別把他打死了。”

 張哲翰哈哈一笑:“為什麼?”

 “因為你已經把他弟弟殺了。”

 張哲翰一愣:“他……是藏兵洞那小子的哥哥?”

 安娜點了點頭:“他們都是共祭會會監富蘭克林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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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萊剋星頓的角鬥場其實並不是真正的角鬥場,而是一家以“角鬥場”命名的橄欖球場。

 沒有比賽的時候,這裡空無一人,什麼燈都沒有,在“月亮”光的照射下,昏暗而空寂。

 約翰已經在球場中心等著,帶著兩個公證人。

 張哲翰沒想到,幻界這麼先進的地方,竟然還有允許決鬥的法律存在。

 歐陸上最早的決鬥可以追溯到羅馬時代,中世紀出現了百餘年的“司法決鬥”,近代的所謂“榮譽決鬥”則起源於中世紀末期的意大利,據說是中世紀騎士精神的一種延續與發揚。

 “我看還是不要打了,你不是我的對手。”張哲翰有意激怒對手。

 不過他有一半說的是實話,因為他已經知道約翰是誰,是什麼系,而約翰並不知道他就是那個兩次打敗他的人。

 “別廢話,拿出你的武器!”約翰驕傲地說道,果然中招。

 張哲翰讓安娜退後,附在她耳邊悄悄說:“放心吧,我會留他一命的。”

 約翰見狀,怒不可遏:“來吧!磨蹭什麼?”

 前戲做足,張哲翰現出蜻蛉切。

 自從換了身份,他打定主意不到萬不得已不再使用霸王槍和魚腸劍,那已經是“張翰”和“張哲翰”的標誌,無論怎麼變臉,這兩件武器一出,百分之百會被人認出來。

 公證人囉囉嗦嗦宣讀決鬥規則,宣佈決鬥開始。

 約翰怒喝一聲,揮刀向前衝來。

 還沒等他靠近,6米多長的蜻蛉切已迫近,一招大漠孤煙直奔面門。

 約翰趕忙回刀格擋,兩人戰在一起。

 第一次使用這麼長的槍,張哲翰還有些不適應,不過幾招下來就得心應手了。

 除了重量和長度之外,蜻蛉切和霸王槍最大的不同是槍桿的韌性,蜻蛉切沒有霸王槍重,卻彈性十足,使槍尖更加變幻莫測。

 雖然同為山彌境,但高家槍法明顯要優於西洋刀法,一寸長一寸強,以長欺短,以快打慢,約翰也只有招架之功而無還手之力。

 最要命的是,蜻蛉切自帶“吸髓”功能,只要武器一接觸,就能吸取對手體力補充持槍者。

 所以張哲翰越打越精神,約翰越打越頹廢。

 既然是穩操勝券,那就拿他練練槍吧,正好也習慣習慣蜻蛉切。

 張哲翰把高家槍法從頭到尾使了一遍,從第一招大漠孤煙到最後一招回馬槍,殺得約翰滿頭大汗。

 高家槍法槍勢連綿,加之蜻蛉切的變幻莫測,約翰根本就找不到機會蓄力發招。

 明明知道下一招是什麼,卻還是左支右絀,毫無辦法。

 安娜也是第一次見張哲翰使用新槍,看著長長的蜻蛉切在空中劃出好看的弧線,興奮得一會兒鼓掌,一會兒尖叫。

 第二遍高家槍法打完,張哲翰突然變招,金雞亂啄、踏雪尋梅、雨散寒芒連續使出,約翰瞬間感覺一大片槍尖寒光閃閃,覆蓋而來,慌忙舞出一片刀花護住全身,一時間叮叮噹噹的撞擊聲不絕於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