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6章 三十而已(如意算盤 上)(第3頁)
頓了頓,易華偉扭頭看著楊律師道:“關係鑑定過了,他確實是是我血緣關係上的生父。不過,他從小拋棄了我,我可以告他遺棄罪嗎?”
“什麼?”
張樹進聞言大驚失色:“兒子,你怎麼能這樣?我當時可是有不得已的苦衷,不是故意丟掉你的,我後來找你找了很久,我一直在找你啊。”
楊律師看著張樹進跟身後那個人交換著眼神,頓時知道張樹進肯定被人指點過,笑了笑:“當然,如果有證據的話,可以起訴他。
“我是你爸啊,你怎麼能…,怎麼能這樣?你告我不怕人戳你脊樑骨嗎?”
張樹進聞言臉色一白,額頭上虛汗都冒出來了。
“他是你爸啊,你不能這樣…,”魏美鳳大急,情急之下扭頭看向劉記者。
劉記者開口道:“易總,你現在是個有身份的人,一旦這樣的事傳出去,您就不怕影響您的名聲嗎?”
“呵呵~,我遵紀守法,有什麼可非議的嗎?”
看了三人一眼,易華偉搖了搖頭,感覺有些沒意思:
“算了,我也不否認咱們之間有血緣關係,但是,你們說的那些東西…房子啊,車子啊,錢啊…就不要想了。你們現在還有勞動能力,也不需要我扶養,等你們喪失了行為能力,我會送你們去養老院的,不會讓你們餓死在外面。”
“你不怕天打雷劈啊!”
魏美鳳一聽就急了,急赤白臉道:“我們是你父母,你有贍養我們的義務。房子必須得買,要不然,我們就去告你!”
“呵呵~,”
易華偉搖了搖頭:“我給你介紹一下,這是我公司的法務,你們想告就去告好了,法院判我出多少扶養費我就出多少撫養費。楊律師,一般的撫養費是按本地最低消費水平來算的是吧?”
“咳咳~,那是經濟相對困難的家庭。不歸,老闆你的工資每個月只有一元錢,遠遠低於平均水平,可以不需要出這筆贍養費的。”楊律師笑了笑。
魏美鳳失聲道:“不可能,你每年捐都捐了那麼多錢…,你這是故意的!”
“我捐的錢都是以公司名義捐的,基金會我沒有工資的。”
易華偉擺了擺手:
“算了,說了你也不懂,當然,不管法官怎麼判決,我本著人道主義,會請人照顧你們的,生病了醫藥費我出,伙食費按魔都人均消費水平給你們,放心,飯後水果也有。當然,錢就不用想了。”
“不行!”
魏美鳳扭曲著臉:“你敢這樣做,我就去網上曝光你,我要你身敗名裂!”
“呵呵~,隨你,”
易華偉笑了笑:“你想怎麼告我都奉陪。送客!”
易華偉手一擺,身旁的六個彪形大漢立馬上前幾步,虎視眈眈地圍著三人。
“好,你很好!”
張樹進咬牙切齒地看著易華偉,鼻孔裡喘著粗氣,好一會才平復了情緒,緩緩道:“我知道你還在怪我當然年拋棄了你,我說的苦衷你肯定也不相信,但是,看在咱們父子一場的份上,我求你一件事。”
“說來聽聽。”
易華偉詫異地看著張樹進,點點頭。
“你還有個弟弟,”張樹進開口道:“再怎麼說也是你親弟弟,我是沒本事,你現在有出息了,也不能看著你弟弟吃苦吧?”
“呵呵~,”
易華偉指了指魏美鳳道,嘲諷道:
“弟弟?你跟她生的?我憑什麼幫你養兒子?”
劉記者插話道:“依據我們婚姻法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於未成年弟妹,有撫養的義務,雖然小澈不是你的親弟弟,但他也是你爸的兒子,所以,你是有給付撫養費的義務的。”
“你是律師?”
楊律師瞥了劉記者一眼,眼神裡有些不屑。
劉記者搖了搖頭,開口道:“不是…,不過,雖然我是記者,但也知道相關法律知識,你們不要以為可以糊弄過去。”
“哦~,我說呢,原來是記者啊。
呵呵~,要是你是律師的話,我還真懷疑你有沒有律師證,半桶水就不要出來晃了。”
楊律師不再看他,推了推眼鏡跟易華偉解釋道:
“確實有這一條法律規定,但成立條件很苛刻。據現行的《婚姻法》第29條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養的義務。
還有一半是由兄、姐撫養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於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兄、姐,有撫養的義務,也就是說……,咳
咳~,當然,這點你們放心,我們老闆應該不會讓你兒子扶養…,”
楊律師轉頭看著張樹進兩口子慢條斯理地問道:
“不說你們還在,…請問,你們的孩子是未成年還是失去生活能力了?需要易總出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