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故事的老羅 作品

第三十七章 合同與磨刀石(第3頁)

 “不過——”

 王巡察使頓了頓,給足羅燊思考的時間。

 繼續說道:“雖然李耀動了手,但到底沒有真正殺了人,即便按照總館主當初定下的規定,最多也就只能對他進行十年拘役。”

 拘役10年。

 對於普通人而言,的確是相當嚴厲的懲罰。

 但對高等戰神而言,這種懲罰根本不痛不癢,更別說按照規定,李耀還可以通過獵殺怪獸等方式來換取貢獻點,繼而減免刑期。

 “但我想,你要的應該不是這些。”

 羅燊沒說話。

 拘役10年?這樣的懲罰對李耀而言,的確太過輕鬆了。

 如果不是因為實力不濟,他甚至現在就想直接跟李耀幹上一場,直接把李耀給乾死,報那一刀之仇!

 君子報仇十年不晚,小人報仇從早到晚!

 他自認不是個君子,沒有那麼大的容人之量。

 王巡察使一眼就看出了羅燊的心思,輕聲笑道:“所以,我給你兩種選擇,一是由武館出面,將李耀關入大獄,刑期10年,但你可能得不到任何補償;第二種則是讓李耀出點血,補償你,等你實力夠了再去找李耀報仇!”

 這兩種選擇,明明白白地擺在羅燊面前。

 王巡察使,亦或者武館的意思,自然是希望羅燊能夠選擇第二種。

 想要成為一名真正的強者,自然少不了血與火的磨礪,在溫室裡是養不出參天大樹,所以李耀,就是他們給羅燊找的那一塊磨刀石!

 “我選第二種!”

 羅燊毫不猶豫地選擇了第二種。

 靠武館動手,李耀最多不痛不癢的被關個10年,對他而言沒有任何好處。

 而且以他的修煉速度,再加上進入精英訓練營後,拿到那些獎勵,實力肯定會在短時間內突飛猛進,用不了多久,李耀就會被他遠遠甩在身後。

 既然如此,那他又何必讓武館出面。

 最多半年!

 羅燊默默在心裡定下了個時間,最多半年,他一定要讓李耀品嚐一下絕望的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