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碰福 作品

第1306章 你一個月工資,不夠我一頓飯錢

洪世顯見彭想玲說完了,立刻來補刀,“小玲說得對,你家時在人的不喜歡她,我看你的樣子,你也不像是有多有錢,就你那一個月的工資,都不夠我一頓飯錢。

 你還想跟我搶小玲,你想都不要想了,還是放手吧,不然被人看不起的,就只有你一個人而已。”

 “原來你是看上他的錢了?”

 鄭安華這才意識到什麼,他上下打量著洪世顯,看穿著,確實是有錢的樣子。

 所以彭想玲是因為他比自己有錢,所以才要跟自己分手,去跟他在一起嗎?

 她原來是這樣的人?

 “我不僅是看上他的錢了,我也看上他的人了,他對我就是比你對我好,他對我這麼好,我不可能不跟他在一起。難道讓我跟你在一起,狂街連大商場都去不了,看電影都不能坐包廂嗎?”

 彭想玲見鄭安華還想苦苦糾纏,她立刻不悅道。

 “彭想玲,我對你也不錯,難道就比不上他嗎?你還沒跟我分手,就跟他在一起了,你還有沒有良心?

 這些年,你跟我處對象,你要什麼,我不給你,就因為我家不給你買房子,你就不跟我在一起,可是我們家給你的開的條件也不差,你還不滿足,還要拋棄我?”

 鄭安華只覺得天都塌了。

 他對彭想玲這麼好,全家老婆喜歡她,自己也還是站在她這一邊,為他跟自己家裡換取更好的條件。

 可是她竟然轉身就跟這個有錢人在一起了。

 她是真的看上對方的人嗎?

 是對方長得也確實比自己帥一點。

 也比自己有錢。

 可是凡事都應該有個先來後到吧。

 他們不只是還在處對象,他們都要結婚了,她竟然一點先兆都沒有的,就去跟別人好了。

 那自己這段時間的付出又算什麼?

 好不甘心啊。

 “你能滿足我什麼啊?逛街不敢去在商場,吃飯不敢去大酒店,連讓你家給我買套房子,你都做不到,結婚就只給我幾百塊,你知不知道,幾百塊,都不夠我男朋友吃一頓飯。

 你就想用他的一頓飯錢,把我娶回家去?你想得也太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