楓炘錢江堤 作品

第1214章 神隱無蹤(十二)寶貝孫子突失蹤(第2頁)

“正是!這種事情刻不容緩,現在抓緊時間或許還來得及找回。要是再晚一些,孩子一旦被運走,這天下如此之大,恐怕就很難再找回了。”

“崔少尹。”趙懷月轉頭詢問道:“孩子是何時丟的?來報官之人是誰?又是何時來報的官?”

“回殿下,今早莊家一個叫巧雲的丫鬟過來報的官,說昨晚他們家小少爺突然失蹤了。她是孩子母親裘銀鈴的貼身丫鬟,是裘銀鈴讓她來報官的。”

趙懷月思索片刻後答道:“時間過得還不久,或許來得及把孩子找回來。那行,咱們就去一趟莊家吧。小憐,停車!”

崔佑平想要馬上下車找高秋,卻被白若雪叫住了:“崔少尹且慢!”

崔佑平重新坐回位置:“白待制還有事?”白若雪指著他身上的那套官服道:“崔少尹穿著這身官服上門,可是大大的不妥當。要是一個不留神,反而會適得其反。”

“官服?”他拍了拍身上的官服,問道:“這又怎麼了?”

“我怕驚動到抱走孩子的人,從而導致魚死網破。”白若雪說出了自己的擔憂:“拐走孩童,一般來說無非以下幾個理由:第一,拐走之後女娃或賣給青樓為妓、或賣給大戶人家為婢,或賣給窮人家為媳,男娃則一般賣給沒有子嗣的人家傳宗接代。我在潤州府破獲的第二個案子,有個雜耍班就是專門幹這個勾當的。第二,與被拐孩童的家人有積怨,拐走是為了報復。第三,拐走之後索要贖金,不給就撕票,那就是綁架勒索了。”

崔佑平想了想後道:“沒錯,通常差不多就是這三種情況。”

“崔少尹身穿官服上門調查,第一種和第二種情況問題都不大。第一種情況,犯人早就抱著孩子跑了;第二種情況,必定是熟人作案,即使我們正大光明去調查也問題不大,犯人很有可能迫於壓力而把孩子給放了。畢竟如果為的是復仇殺人,當場把孩子殺掉就行,沒必要特意抱走。既然抱走了,說明犯人並不想要他的性命,至少現在是安全的。唯獨這第三種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