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頂風作案(第3頁)

 因為那時候交通閉塞,導致絕大部分被回收,只有少量消息靈通的地皮商從村民手裡買到了一些,最後基本都被倒賣到了香港。

 他又說道:“想必各位也清楚,明天,後天,大後天,這三天肯定還會不斷來人,照我看,我們幾個不如合起來做莊,這樣才能發財啊。”

 做莊的的意思就是抱團收貨,給高價格,搞壟斷,壓制一兩個人的小散商。

 馬上有人說:“四哥,如果出的是五臺山那種金幣值得做莊,這個就算了,都不知道是什麼,可能只是普通的北宋銀質花錢,我看不如大家打游擊,各憑本事吧。”

 立即有人出聲附和:“沒錯,做莊風險太大,可能會賠本,算了。”

 見都不同意,元四筆臉色一誇,直接坐下不講了。

 他坐在角落裡,小聲唸叨道:“這點魄力都沒有,還想鏟地氣發大財,真是一幫廢物。”

 我聽到了,碰了碰他,小聲說道:“元哥,我和你做個莊,怎麼樣?不要其他人了,就咱們兩。”

 “哦?陸兄弟有興趣?”

 他說: “我元老四不開玩笑,兩人做莊,怕是最少要打60萬下去抬價,我們一個人三十萬,你有這個能力?”

 我搖頭。

 他略微失望,給自己倒了杯酒。

 “元哥,我話還沒說完,我們要做,就做大一點,一個人投八十萬,你敢不敢?”

 “一個人八十,那就是一百六......”

 他皺眉唸叨了一句,一本正經對我說:“我元老四能走到今天,靠的就是一個眼力一個膽量,我相信那種銀幣絕非俗物,只要你敢,我就敢。”

 我呵呵一笑,舉手和他碰了一杯。

 吃完飯,我們各自去取了現金。

 要想讓村民拿出東西,說什麼都白搭,現金為王。

 文物局徵收一毛不給,而我們揹著幾十萬現金上門收購,哪個好?一目瞭然。

 有人會問,那你不怕舉報?

 我這麼說。

 當我的錢,落到村民兜裡那一刻,它們的嘴也會一塊兒閉上。

 如果敢吭聲說出來,那咱們一起進去。

 這個,就是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