癲封十部郎1 作品
她,隨記
9點34分。
我還記得小時候,我們分家自己過。
她對我和弟弟的各種陰陽怪氣,她是從來不敢打的,畢竟我們不讓她養。我和弟弟不是留守兒童。等我和弟弟長大了點,自己會做飯了,母親才和它出去打工。
她對我們的愛一點記憶也沒有,對我們的各種陰陽怪氣是記憶深刻。
對錶弟(不是她外孫,是大舅兒子)直接就是罵,表弟來和我玩,在飯桌上吃飯,肉可能是肥的多,挑了點,她罵說,“挑什麼挑,什麼肉不能吃?不能吃就回家去吃你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