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千零一十一章 繁簡之議(第2頁)
“所以大家看,”周至最後將簡化的‘眾’寫了下來:“這個簡化,其實不過是回到了它的最初本源形態而已。”
“此外還有將草書進行楷化,比如‘為’;借鑑古代異體字和俗字,採用簡單符號代替複雜部分,比如‘棗’;將複雜的形聲字的聲旁,採用比較簡單的聲旁來表達,比如‘遠’;還有在不導致意義混淆的情況下,採用同音替代法,比如麵粉的面,去掉麥字偏旁。”
“另外還有會意法,就是將多個不常用字或者專用字,合併為一個字;也有局部刪除法,就是在保留原字特徵的基礎上,進行刪減以達到簡化效果。”
“既然這個問題是寶島來的同學提出來的。”周至笑道:“那我現在就以‘臺’字和‘灣’字為例,來講講漢字的流變和簡化。”
“‘臺’,本身是會意兼形聲字。這個字在西周金文中開始出現,是在?上加厶旁分化出來的,與以、厶同源。”
“甲骨文中,這個字代表的是頭朝下的胎兒形。金文加上的這個厶,叫‘義符’,象徵的是胞衣,強調懷胎之意。”
“所以‘臺’,其實是‘胎’的本字。篆文有了些變化,上邊胎兒稍繁,隸變後隸書、楷書寫作臺。”
“所以這個字還表示子孫相續,故臺有“嗣”的意思。也通‘么’,通‘玄’,為什麼我們稱第四代的子孫為‘玄孫’,根子就在這裡。”
“這個字因為從‘?’加‘厶’變化而來,厶為乙,因此它在殷商、西周文字中,就和?通用,意思是‘以’,讀音也是‘以’。”
“因為原字的意思是懷孕,也就是有喜,因此他還有一個意思,演化成了後來的‘悅’和‘怡’,‘怡’的讀音就是這樣保留下來的。”
“有因為‘厶’字是奸宄邪行以圖謀個人利益的意思,這個字後來演化出了‘私’,就是證明。而‘?’字還有一塊地域之意,因此‘臺’字還演變出擁自己意志支配地域之人。”
“因此這個字在《詩》《書》當中,還可以用作第一人稱,意思是‘我’或者‘我的’。而在秦、楚簡牘中。成為‘始’,‘治’‘殆’等字的簡化異體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