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雄英朱元璋 作品
第863章(第2頁)
東瀛見識到火器的厲害後,急切的也想通過火器來扭轉敗事,瘋狂的在世界各地求購火器。
但火器一直是由大明朝廷負責,看管極為嚴格,哪怕是邊境上走私的商販都難以做成這筆買賣。
倒不是因為他們膽子小,而是因為火器在大明極難獲得,商人根本拿不到貨。
大明對火器有嚴格的律法限制,凡是在民間發現火器者一律誅九族。
在如此狠的律法之下,根本沒有人敢私自把火器帶出宮。
但朱雄英心中不免還是有些憂慮。畢竟東瀛這邊開出的價格實在是太高了。
正所謂,重賞之下必有勇夫。
說不定真有人不怕死,在海上幹這倒賣軍火的事。
朱雄英思索片刻後,說道:
“東瀛這邊開出的價格這麼高,保不齊會有商人冒險前去供貨。”
“現在能提供這火器的,也就是大明衛所了。”
“張伯,你現在派一批人偽裝成商人,大量在衛所之間收購火器,定價一定要定高些,最好能做到引蛇出洞。”
張伯聞言立馬懂了朱雄英的意思,太孫殿下這是要釣魚執法了。
只要在收購過程中發現有人當真敢賣,則立嗎派人切斷後路嚴加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