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雄英朱元璋 作品
第651章
俗話說,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這話一點也不誇張。一般情況下知縣也是一個集三法司合一的父母官,也有判決生死的權利。
再加上官場上都是人精,你幫我我幫你,官官相護,幾乎都在刑事案件中揩過油。
要不百姓們都說:衙門八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
朱雄英想的就是打破官員們這樣的行事作風,百姓們不能再被這樣壓迫了!
遇到不公平的情況,他們也該有力量去反抗!
朱雄英知道這很難辦,所以他做了充足的準備!
先由治安司出手,壓制知縣的武裝反抗能力,而後設立法院就是要剝奪他們的審判權。
如此一來,所有的官員的特權就不再存在,不論他們的官做的有多大,行事也不能無法無天了。
也就是慢慢的將大明的將來引到法治的道路上。
朱元章聽完自家大孫的想法後,並沒有立即開口,而是在慢慢思索此舉的可行之處。
若是將此法推行那麼對於大明來說將會迎來一場巨大的變革!
獨立的司法意味著只有熟知律法的官員才能進入法院,由此而來的就是根源上的人才的選拔,意味著科舉也要隨之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