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3章 煽動
特平小時候並不胖,相反在上高中之前,他的綽號是“棍子”和“豆杆兒”。
因為又高又瘦,他時常被同齡的男孩譏諷嘲笑,甚至受到他們的欺凌,那時候他不是選擇反擊而是儘量一個人待著。
在上高中之前,一個和他同名的青年領袖梅爾文康寧漢姆說服他去打籃球,特平的生活發生了改變,他在籃球場上找尋到了自我。
高三時,他已經是個場均24分15個籃板球的超級內線,在前往肯塔基大學之前,他讀了一年的預科學校在弗吉尼亞一所軍事學院。
在那裡他不僅打籃球,同時是一個樂隊的鼓手,他參加各種活動,包括一些軍事訓練,而目的是:讓自己看起來像個正常人。
他有著身材高大的巨人共通的煩惱不想被人當做怪胎、高蹺人或者什麼奇怪的穴居動物,只是想被當做正常人對待。
球場上和球場下,特平都是個溫和的人,他愛笑,喜歡吃,性格活潑,對大部分人都沒有敵意,哪怕球場上的對手。
在球場上他努力爭勝,把球投進籃筐,搶下籃板,做教練讓他做的事,他沒有更多去思考,籃球對他真正的意義是什麼。
在肯塔基他過的很開心,沒有太多煩惱,唯一的煩惱是會餓,然後教練不讓他吃,他不得不和教練鬥智鬥勇就為了吃上一口漢堡包。
但到了職業球隊,成為快船的一員時,一切都變了,和他想象的一點都不一樣。
一開始非常的光鮮美好,在高位被選中,和斯特恩握手,來到天使之城,受到很高的期待。
球隊中有比爾沃頓、馬奎斯約翰遜、尼克松這樣的大牌明星,過去只能在新聞和電視中看到他們。
沃頓是uCLA、波特蘭的超級中鋒,尼克松曾是湖人的明星後衛,約翰遜一樣聲名赫赫,在大學籃球界、nBA都很有成就。
特平覺得自己跟在他們身邊,大家組成一個有力的團隊,好好打球,贏得比賽,能在洛杉磯大放光彩。
但很快他發現自己錯的離譜,快船是個糟糕透頂的團隊,從老闆到管理層到員工,很少有人真正熱愛籃球。
球隊沒有什麼籃球文化,教練、老闆對球員們的狀況漠不關心,只求他們能正常打比賽就行,老闆只關心賺錢。
訓練的場地一團糟,在一個莫名其妙的軍事基地裡,沒有更衣室,更是一大早要去訓練,為了省錢。
坐飛機要繞路,以便能用到優惠券,為了省錢;住的酒店永遠是普通甚至最糟的,熱水都不能保證,為了省錢。
最糟糕的還不在於這個,在大學大家的條件也不怎麼樣,但所有人一起打球都很開心。
最糟糕的是,他們不像一個團隊,所有人只是上班打卡,快船就像一個公司,大家每天到自己的工位上耗完工時,到點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