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拋開事實不談(第2頁)

  下面全是贊同的評論:

  “沒錯,那老鼠距離小男孩還有一定距離,明顯這一口咬不上啊,真的是白挨下頭男一腳!”

  “呸,太噁心了,不會救人別救啊,平白無故給別人一腳!”

  “這貨哪個部門的,是菜市場管理?保安?還是負責滅鼠的?我們一起投訴他,替小男孩討回公道!”

  “現在壓力給到榕市的警方了!”

  “不過話說回來,這男的雖然下頭,但長得挺帥……沒想到是個內切黑,以後肯定會家暴!”

  “姐妹們,嫁給這種男人需要注意什麼?”

  少有的幾條替沈歌說話的評論,不是隻有幾十個贊被頂到了下面,就是淹沒在討伐大隊的口水之中。

  幾條熱評,討論詭老鼠事件本身的很少,幾乎都在挑刺。不是說沈歌虐待小朋友,就是在鬧市制造混亂,還搶奪修車店老闆的東西。

  不過說起這事沈歌也有些冤,當時除了一腳踹開小男孩,用磚頭給詭老鼠頭上來上一擊,確實還有兩種選擇。

  一種是撲向小男孩將他護在懷中,背向詭老鼠,用自己的身體當小男孩的肉盾,替他擋下這一擊。

  另一種是在詭老鼠落下之際,利用特性“不動”將其定住,給小男孩爭取幾秒的逃跑時間。

  前者先不說沈歌和小男孩素不相識,就說這詭老鼠是詭異,誰也不知道被詭異咬上一口會有什麼後果,沈歌顯然還沒到為了救人把自己變舍利的地步。

  後者詭老鼠一直在運動狀態,“不動”會不會生效還有待考證,如果沒有生效,詭老鼠那一口下去小男孩的腦袋鐵定沒了。怕不是到時候的節奏更大,頭條就變成“冷血男子目睹小男孩慘死無動於衷”。

  所以看似沈歌的舉動很暴力,實則是最“安全”的選擇,一腳踹開小男孩,一磚頭擊飛詭老鼠,拉開小男孩與詭老鼠的距離。

  沈歌不斷滑動手機,看到零星幾條為他說話的評論,以及僅次於節奏數量誇他長得帥的評論,面色一沉,拿著手機啪嗒啪嗒的按了起來。

  “你做什麼?”程勝楠好奇的問。

  沈歌按動手機頭也不抬的說:“還能做什麼,當然是噴回去啊!他們讓我不舒服了,自然也不能讓他們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