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央 作品

第 120 章 再現(第3頁)

 她完全不覺得自己還需要特意尋一些人來照顧她。關鍵是,她人在外地,這一時半會兒,也找不到靠譜且合適的人吶。

 萬一又遇到那種憋著壞心思的人,還要白白浪費她的精力。女兵聽她分析得有理有據,這才打消了專門為她尋人的這個念頭。

 既然一時半會兒尋不到合適又可靠的人,她們這些玄甲軍中的女兵便親自上吧!

 她就不信,她們親自惡補孕產期知識,會照顧不好李令月。

 一旁的宋璟聽完女兵與李令月的交流之後,才開口道:“殿下,臣亦曾見過婦人懷胎時的模樣。恕臣直言,殿下這月份……似乎有些不對呀!”

 宋璟記性極好,李令月雖只說過一次她這一胎的情況,他便盡數記了下來。

 根據李令月的說法,她腹中的胎兒月份約莫在六七個月,她的肚子大得驚人,竟是與即將臨盆的婦人沒有太大差別。

 宋璟也不知道,這究竟是因為李令月懷的不是凡胎,還是別的什麼緣故。

 李令月輕撫著自己的小腹,道:“這興許是因為,孤懷的是雙胎吧。不過,不要緊,腹中的孩子安生得很,並未擾到孤。”

 自從懷孕之後,她會定期兌換一些護理服務,以此來保證胎兒能夠一直處在最佳狀態。

 該花的積分,李令月是從來不會忍著不花的。胎兒好了就是她好,身體才是一切的本錢,這一點,她十分明白。

 “雙胎?”這一消息,再次讓宋璟和女兵感到震驚。

 這時,李令月卻道:“好了,莫要再大驚小怪了。”

 她看向了身旁的宋璟:“孤聽聞,孤和阿孃離開此地之後,調查私鹽一事,一直是你在操持。眼下進度如何了?”

 “回殿下話,參與販賣私鹽之人,包括本地郡守、縣令、縣丞等人在內,均已被抓獲。縣令承認對聖人和殿下動手,是他私自所為,但他在做出這等事時,並不知道聖人和殿下的真實身份。”

 “除了這些人之外,本郡參與販賣私鹽、以及扣留商船欺壓百姓的,遠遠不止這名縣令和本地郡守,附近縣有近十名縣令或縣丞,也參與其中。由於將鹽收歸官用,是本朝才開始的規定,法律方面還不大完善。如何量刑,當由太女來做決定。”宋璟道。

 “既如此,這事就交由孤來裁定吧。”李令月道:“罰是肯定要罰的,只是,罰過之後,該如何遏制私鹽、遏制鹽商們與官府相互勾結,盤剝百姓,孤還得再想想……”

 其實,具體的律例和制度都已經有了,李令月完全可以按照後世的規則來辦。

 只是,規定再好,若是底下人沆瀣一氣不肯遵守,也是難辦。

 看樣子,還得時不時派出欽差大臣,在大唐境內遊歷。尤其是一些產鹽和大量銷售食鹽之地,更得好生盤查盤存……

 李令月以雷霆手段,將這樁拖延已久的案子好好處理完了。

 主犯處死,從犯則視其情節,進行不同的懲罰。

 但當這些涕淚橫流的官員們呼喊著,求李令月再給他們一次機會時,李令月卻無動於衷。

 再給他們一次機會,他們平日裡可有給那些被他們剝削的“牛馬”一次機會?

 至於那兩名膽敢參與謀害武皇和李令月的鹽商,現在已經下獄,肚子裡知道的東西被掏得什麼都沒有了。

 李令月在得知,張家家住和王家家主在事件爆發之初,就開始將自己的家人往國外送時,看向他們的目光就更微妙了。

 尤其是張家家主和王家家主在東窗事發之事,選擇優先送家裡的小兒子去避難,妻女卻被他們盡數留在了身邊……李令月在得知這一切之後,看向張家家主和王家家主的人實在一言難盡。

 後來,張家家主被心懷怨恨的妻女告發,第一時間被抓,還因為妻女奉上的賬本而獲罪,他因為小瞧了妻女,而付出了慘痛的代價。自那之後,只怕再也沒有人膽敢輕視枕邊之人了。

 “這張家小姐與張家夫人勇氣可嘉,不受舊習俗桎梏,若有機會,孤真想見一見她們。”

 對於這種“打破常規”的人物,不管出名與否,李令月總是十分好奇的。若是能夠為她所用,自然最好不過了。

 “……唔,總覺得似乎忘了什麼事。到底是什麼事,我還沒來得及去做呢?”

 偶爾的閒暇時間中,李令月會產生這樣的疑惑。

 “算了,我還是不去思考這些了。先將鹽政之事收個尾,然後我再按照原定的計劃,去港口接收我的戰艦,籌建海軍吧。”

 她的話音剛落,便看到一方漆黑的熒幕出現在眼前。熒幕中出現的那人,正面無表情地看著她。

 “明明說好得了空就與寡人聯繫,令月,你可真是信守承諾啊!”

 他就知道,她一忙起來,多半又會將他拋之腦後!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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