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筆楓離 作品
第611章 進軍矮人王國
第二天早晨八點,葉執筆率領著軍隊浩浩蕩蕩的踏足了矮人王國的領地,而對方也早做了準備,弓箭手、火槍手、劍士和騎士什麼的都有,但這些騎士騎的不是馬,而是一種名為萊文絲的高大獵犬,沒錯,就是大一點的狗。
這些溫順且漆黑的狗子四隻腳站起來居然比大部分矮人還要高,足足有一米二的高度,能超過這個高度的矮人都是精英中的精英了,也只有這種體型高大四肢粗壯神似馬匹的狗子能夠承載得起矮人的重量,別看矮人身高不高,但他們的體重卻一點都不比人類少。
格瑞德穿著火紅色的鎧甲,右手握著光彩流動的四階騎士長劍,胸前還有一枚巨大龍鱗製作的盾牌,頭上帶著扁平的傳統騎士頭盔,頭盔之上還扎著紅色綢緞做成的長纓,胯下則是一匹俊朗的汗血寶馬,好一副威武霸氣的將軍形象。
而葉執筆則坐在了陣營的馬車中,翹著二郎腿半躺下,身上穿著寬鬆版的休閒服裝,完全看不出來是來戰鬥的,活像個二流子。
曙光城雖然只來了三千士兵,但是他們每個人的精神狀態都不一樣,他們身上的武器普遍流動著進化武器特有的熒光,並不是一兩個人,而每個人,每個人身上的每一件武器都是進化武器,低至一階,高至四階。
而且曙光城的陣容哪怕經過長途跋涉也絲毫不會散亂,但是陣中有幾個空缺的位置,那是在戈維申湖陣亡的士兵的空位。
反觀矮人王國這邊的士兵,矮小猥瑣,非進化的裝備還殘缺不全,有些士兵因為太長時間沒有參與過正規戰爭,他們連手中的武器都拿不穩,士氣低迷,毫無戰鬥力,這樣的陣容估計在曙光城的第一波衝鋒和彈藥傾瀉估計就不行了。
當然要矮人去參與戰爭太過勉強他們了,他們的身體特徵根本就不適合戰爭。
矮人王國的陣前走出來兩個人,葉執筆一眼就看出了他們的身份,瑞克和瑪麗·簡,拋棄了奧德賽的兩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