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吃清湯魚圓的段林 作品
第49章 到街上轉轉。(第3頁)
熱情的招呼道:“客官,你是住店嗎?”
“是的,你們這裡可有好的房間?”
因為羅風要在這裡住三天,所以想挑一個好點兒的房間住下。反正自己兜裡也有些錢,就不想委屈了自己。
那夥計連忙說道:“客官您放心,我們這裡好房間有的是。不如我帶你去看一看?看你能相中哪一間,咱們再選擇住下,好不好?”
羅風點了點頭,便隨他去店裡看了一圈兒,相中了一個帶著獨院的小房子。因為這裡不光環境不錯,而且隱秘性也很好。
龍風想趁此研究一下在這個小攤上買的小袋子到底有何用處?所以也就不想和別人合住。要萬一研究這個小袋子出了什麼變故,會影響到別人的。
所以他也就選中了這個小院子,對那夥計說道:“小二,我就要這間房子了。”
小二也是個心地善良的人。對他提醒道:“客官,這個房子好是好,可是有些貴啊。”
“哦,到底有多貴?”
羅鳳感興趣的問道。
“這個小院子是我店中最好的房子,一天要紋銀二十兩啊。”那小二心疼的說道。
因為二十兩在他看來那就是個天文數字。因為他當夥計一年也掙不了20兩銀子。
但現在龍鳳身上也有些錢了,所以對20兩這個小數目。也不怎麼放在心上。
笑道:“放心好了,這個價錢我還是付得起的。”
“既然是客官這樣決定了,那我也就不好再說什麼了。那既然如此,那您就進房休息去吧。我去給你打盆洗臉水。”
說著羅風便進了那個小院兒,發現確實是物有所值。這個小院兒看也是被人用心設計過的,感覺很是雅緻。
等進了房間一看桌椅板凳都古香古色。在牆壁之上還掛了幾幅名人字畫。
立時就覺得格調上來了。羅峰點了點頭,覺得自己這二十兩花的不冤啊。雖然說三天就要60兩,再加上自己的吃喝用住大概給100多兩,但這對自己也算不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