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冰 作品

第385章 人髒俱獲

秦仁杰去樊偉家調查,他的妻子林楚英說:“我丈夫於五月二十三日晚上十一點二十二分左右騎著電動車離家,去廠裡值夜班。”

 然而,秦仁杰在案發現場並沒有發現電動車,顯然是被犯罪嫌疑人搶走了。

 隨即,秦仁杰命楊穎調取樊偉居住小區的監控錄像,在怡和園北門出口確實拍到了一個男子騎電動車離開小區的模糊背影。

 樊偉離開小區的時間,同他妻子林楚英所說的時間基本吻合。

 怡河園小區距離案發現場不遠,樊偉騎電動車不過幾分鐘,因此秦仁杰推斷樊偉被害的時間應該在二十三日晚上十一點三十分左右。

 由於死者樊偉的電動車,手機和離家時所攜帶的物品都不在現場。秦仁杰對之前的情殺判斷產生了疑問,他開始傾向於朱彬的分析,那就是攔路搶劫殺人。

 然而問題又來了,如果是搶劫殺人,那犯罪嫌疑人搶劫一個去值夜班的保安做啥?保安身上不會帶多少錢財,難道嫌疑人是盯著他的那輛電動車?

 正當秦仁杰思考如何偵破案子時,朱彬過來說:“在三個月前,距離案發現場不遠處發生過一起案件,其作案手法和樊偉案頗為類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