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冰 作品
第46章 重點嫌疑(第3頁)
這就有點奇怪,一個循規蹈矩,夫妻恩愛,家庭和睦的男人,怎麼會在金英美的出租屋裡留下自己的信息。
案發現場的檯曆清晰地留下了陳剛的名字和電話號碼,這是做什麼用的?難道是金英美為了某種目的故意寫下來的,還是有其他人進入出租屋,替金英美代寫的呢?這是一個值得懷疑的地方。
在秘密跟蹤無果的情況下,秦仁杰決定傳喚陳剛詢問。很快,陳剛來到了林河市刑質隊。
“你認不認識一個叫高英美的女人?”秦仁杰問陳剛。
“認識!”陳剛很爽快地回答秦仁杰。
“你們是在什麼地方認識的?”
“佳麗美容美髮店,我有一次去那裡理髮時認識了金英美。”
“你和金英美是什麼關係?”
“朋友關係,我在美容店認識金英美后不久,有一天下午我從電腦科技公司下班回家,碰上金英美要去機場。她提出支付兩百元路費要我送她去機場,我答應後她上了車,我們在車上聊得很開心,到了機場後互相留了電話。”
“你和金英美后來發生了什麼?”
“金英美從外地回到林河後,立馬打電話請我吃飯,說是感謝我那天送她去機場。她的盛情邀請我也不好拒絕,便這樣我和她便慢慢熟悉起來。”
“你和金英美有沒有實質性接觸,警如兩人間的親密行為?”
“有。我和金英美熟悉後漸漸喜歡上了她,有一種初戀幸福的味道,金英美對我的愛並不拒絕,在我對她表達愛慕之情後,她把我約到了她租的住處玩,兩情相濃時我和她發生了關係。”陳剛回答秦仁杰。
“你和金英美髮生關係是在什麼時候?”秦仁杰繼續對陳剛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