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冰 作品

第628章 全力偵查(第3頁)

 專案組通過調查走訪,獲取了大量的案件線索,最後認為“洛口特大凶殺案”系一人作案,洛口鎮廢品站老闆苟仲林有重大嫌疑。

 苟仲林,小名“苟九”,三十四歲,長安市太嶽區增橋鎮橫塘村人,長年在洛口鎮從事廢品收購生意。

 案發後,苟仲林就已經逃離了洛口鎮,且去向不明。長安警局立即向東海省有關地,市警局發出協查通報。

 一月八日,龍國刑偵部發布了A級通緝令,全國範圍內緝拿犯罪嫌疑人苟仲林。對發現線索的舉報人,緝捕有功單位或個人,將給予十萬元獎勵。

 秦仁杰同專案組成員對苟仲林展開調查:苟仲林結婚多年,妻子沒有生育能力,抱養了一個孩子。

 後來,苟仲林同妻子離婚,想和關係較好的死者嶽小蓮結婚,遭到嶽小蓮的回絕。苟仲林回過頭又想和前妻復婚,同樣遭到拒絕。

 秦仁杰由此分析:苟仲林殺人的動機極有可能與感情有關。他同妻子離婚又想復婚遭拒,追求嶽小蓮想同她結婚也遭到嚴辭拒絕,在情感遭到打擊後便鋌而走險報復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