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冰 作品

第566章 露出水面

秦仁杰推測兇手拋屍用的很可能是三輪車之類的運輸工具,而且不大可能是長途運輸,第一案發現場很有可能就在拋屍點附近。

 法醫王鵬通過箱內遺留物上提取的多種生物檢測,發現來自同一名男性,從遺留物的新舊程度判斷出是兇手常用之物,這樣就可以確定第一案發現場很有可能是在房間內。

 王鵬對屍體進行復檢,屍體已經完全緩解,推測其死亡時間大概是在屍體發現前的七十二小時內。死者胃及十二指腸內沒有發現主食,可能是在吃飯之後六小時內被兇手殺害。

 王鵬對秦仁杰說:“人死之後一般一個小時左右就會僵硬,三個小時四肢關節就很難打彎。兇手應該是在殺人之後三個小時內把死者裝入紙箱的。”

 秦仁杰說:“根據朱隊的勘查報告:最初現場發現的屍體的狀態是仰面朝上,屍斑出現在身體和腿部的側面。很有可能屍體裝箱之後,在案發現場放置了一段時間,然後才被運到拋屍地點。”

 秦仁杰和王鵬通對對偵查線索一一比對,將看似迷霧重重的兇案變得逐漸清晰明朗起來。

 當刑偵員在拋屍現場附近的小區進行重點排查時,一名匿名網友在網上留言:在白雲區南園街道聯石小區一家超市做收銀員時,看到過與死者樣貌相似的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