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冰 作品
第466章 黃江女屍(第2頁)
刑偵員在檢查時發現:死者身上沒有任何外傷,屍體是在江水退潮後,由於岸邊灘凃上有石塊把屍體掛住,擱置在水文站防護牆的牆角邊上。
刑偵隊長關寧認為,這是一起殺人拋屍案。黃州市警局刑偵隊法醫通過鑑定發現:在死者的肺部呼吸道留有大量沙石等殘留物,符合溺水身亡的特徵,法醫認為死者很有可能是跳入黃江自殺。
究竟是他殺?還是自殺?關寧和法醫展開了激烈的辯論,一時爭論無果,黃州警局決定請來省警廳刑偵專家前來偵查案件的真相。
秦仁杰奉命來到黃州,在勘查現場檢查屍體後也產生了迷惑,死者肺部和呼吸道殘留的泥沙,確實符合溺水身亡的特徵。
如果是殺人拋屍,那麼受害者身上應該會有明顯的外傷,如果是被犯罪嫌疑人推入黃江,受害者也應該有反抗掙扎的痕跡,這點從屍體可以看出來。
秦仁杰檢查了死者身上的捆綁方式,這種方式雖然自己可以完成。但是如果想自殺,她將自己捆起來,捆的過程中需要坐下來才能捆成功,站著是無法完成的。
而且捆綁完後是無法站立起來,想自殺是無法自己跳進黃江,只能自己滾到江裡,這樣的自殺方式是無論如何也解釋不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