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冰 作品
第456章 債務糾紛
秦仁杰親自去北海調查同褚建良發生矛盾的人,無功返回雲陽縣後,繼續對白馬村周邊村民進行走訪。
白馬村民反映:褚建良早年間在廣佛省那邊打工賺了不少錢,是村裡最先富起來的一批人。褚建良賺到錢後便做起了生意,可由於經營不善,最後賠得血本無歸,而且還欠下了一大筆外債。
秦仁杰從村民的反映中瞭解到,褚建良在村裡沒有得罪什麼人,也沒有什麼仇家,但是因為做生意時借了不少債,有很多債主經常上門討債。
秦仁杰得知這一情況後,推測褚建良的被害很有可能是因債務糾紛引起的,於是便對褚建良的債主進行逐一排查後,發現一名叫佘曼的女子有重要嫌疑。
褚建良在做生意時與佘曼認識,在褚建良的花言巧語下,佘曼借了三十萬的鉅款給褚建良,並說好分期還款。
可是,褚建良做生意失敗賠光了所有的本錢,連同佘曼借的三十萬也一同打了水漂。可佘曼可不管褚建良負債累累,借錢要還這是天經地義的事。
佘曼不斷地向褚建良追討借款,逼急了的褚建良只好重操舊業到北海承包建築工程,他把做包工頭賺來的錢都用於償還佘曼的債務,可對於那三十萬的借款來說畢竟是杯水車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