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金金 作品
第102章 熟人
“閃閃?”
齊巍山夾菜的動作一頓,道:“閃電的閃嗎?”
倒是和雷霆有關聯。
林宜知笑著點頭,“也是閃亮和閃閃發光的閃。”
“好,這個小名好。”
齊巍山真心希望小雷霆在家裡不會像以前他在嚴家或者是葉家的時候,希望他真的可以把這個家當做自己的家,也希望他可以做一個性格開朗、閃閃發光的人。
兩人只聊了這個,沒再說起葉思敏,就好像她沒有來家裡鬧過一樣。
……
第二天早上雷霆小朋友吃早飯的時候知道了自己的小名。
“以後叫你閃閃可以嗎?閃閃發光的閃閃。”
林宜知見小雷霆看著她不說話,又道:“不喜歡的話……”
“喜歡!”小雷霆急切道:“我喜歡。”
他害怕聽到雷霆這個名字,因為他們打他的時候一直會叫這個名字,他害怕。
而且,閃閃,閃閃發光,像星星一樣,他喜歡這個名字!
“好,以後你大名還是之前的名字,小名就叫閃閃,我們都叫你閃閃,可以嗎?”
“可以!”
吃過早飯林宜知去上班,齊巍山帶著小雷霆去了農場,林宜知也不過問。
林宜知到衛生所的時候不算晚,但是於秀雲和趙大妮來得更早。
趙大妮今年三十八歲,比林宜知和於秀雲大很多,甚至她大兒子都比林宜知和於秀雲大,所以見到林宜知和於秀雲的時候,趙大妮格外的熱情。
“媽呀,早就聽說咱們衛生所的醫生年輕,這年輕就算了,還長得這麼水靈!”
林宜知笑道:“趙大姐。”
“哈哈,那我以後就叫你小林醫生了。咱們衛生所的事兒我都熟,有事兒儘管說!”
趙大妮說話敞亮大方,幹事也積極,反正一上午下來,林宜知對她的印象還不錯。
趙大妮是北溝屯兒的人,她家裡沒有自行車,來回走路得四五十分鐘,所以中午她自己帶了饃饃,隨便在衛生所吃點。
林宜知和於秀雲回家的時候,於秀雲湊到林宜知的身邊道:“趙大姐有沒有跟你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