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探索規則:專業協助(第3頁)
……
“……目前可知的情況都在這裡了。”
身著白大褂的專家敲了敲鍵盤,一份不算全面的屍檢報告便在投影屏上浮現:
屍檢報告
【一、基本信息
死者姓名:保羅·卡爾斯
性別:男
年齡範圍:31歲
二、法醫學檢查
1.外部檢查:
頭部:存在一個顯著的複合性創傷,初步判定為由實心彈初次撞擊,隨後彈珠二次撞擊形成。傷口周邊呈現明顯的青紫色瘀斑,表明傷害為生前形成。
腹部:觀察到多處骨折現象,其中第六、第七、第八肋骨被一大型圓形物體完全粉碎。腹腔內部臟器廣泛破損。
其他部位:全身散佈著細小彈珠和彈片造成的傷口,全身軟組織廣泛挫傷。
2.內部檢查:
頭骨:後腦頭蓋骨顯著碎裂,與撞擊傷相符。
胸腹腔:多根多處肋骨骨折,內臟器官嚴重破損,呈現大量內出血,具體內臟傷需要進一步法醫學檢查。
3.特殊發現:
傷口附近有電流燒傷的焦痕,提示死者可能曾遭受電擊,但為生前或是死後造成目前證據尚不明確。
三、法醫學分析與推測
損傷機制:結合傷口形態、分佈及損傷程度,分析認為損傷由以下幾種武器造成:
燧發槍子彈:造成全身多處細小傷口。
實心炮彈:腹部及內部臟器的嚴重損傷與此類武器相符。
榴彈炮彈:周身傷口所含彈片及部分彈珠符合高盧拿破崙時期榴彈炮製式。
電擊傷:傷口周圍焦痕表明死者曾受過電擊傷,但為生前或死後造成並不明確,需要更多證據推斷。
死亡過程推測:根據損傷情況,推測死者在生前先遭到多發燧發槍子彈射擊,隨後受到疑似榴彈炮或實心炮彈的強大沖擊,導致腹部及內臟嚴重損傷,此外,在本次解剖中電擊傷暫未明確造成原因,望後續檢查能繼續深入調查。最終,由於多器官失血性衰竭和大量內出血導致迅速死亡。
四、結論
綜合法醫學檢查、損傷機制分析及死亡過程推測,可以得出結論:死者生前遭受了多發燧發槍子彈射擊、炮彈轟擊等多重傷害,最終導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