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多人規則:多才多藝(第2頁)
夜卯教新來的:“這就要依靠麋鹿了,我個人認為,其實現在萊麗斯也好,白選手也好,還有其他能騎鹿的選手也好,已經在受到森林的饋贈了。
真正的麋鹿有載具的作用,也有作為生物的本能,懂得趨利避害,且還能分辨一些相當有價值的藥草,可以說是整個森林必不可少的同伴,如果麋鹿感到危險的地方,它本鹿是不會去的,可以依靠這個來初步判斷當地有沒有危險。
但與之相對,鹿並不能判斷有價值的線索,它對讓選手們真正徹底通關是缺乏興趣的,而哈桑選手的能力即便在刻意隱瞞的情況下,也會填補一部分這方面空缺。
另外,無論我們怎麼以惡意來揣測選手,我們必須記住選手都有統一的通關目標,哈桑選手再隱瞞,真有價值的東西他自己沒有行動能力去拿,那就只能依靠其他人,那個時候隱瞞就不是壞的問題了,是蠢,至於蠢……
蠢人在詭異副本中多半早把自己作死了。”
……
外面怎麼討論白無一不管。
他騎著鹿,已經習慣在了那油光水滑的皮毛上穩住身體,於是抽得出些許閒心來觀察周圍的森林。
“麋鹿”腳步寂靜,並未引起一絲一毫騷動,於是,除了那茫茫鴉群,並未引起其他怪物注意。
隊伍行進速度頗慢,理所當然,常人多半不會騎馬,從中隨機選出的選手亦是如此,哪怕是白無一本人,雖能穩住身形,也不過區區穩住。
和眾人唯一不同的就是萊麗斯。
穿風衣戴禮帽的女子身姿板正地端坐於她那一匹早混熟了的“麋鹿”背上,並不如許多人一般去抓那樹枝般鹿角,而是抓住其脖頸後一截厚毛(也許是鬃毛?),她將一些雜草纏繞在手杖把柄上,充當了華而不實的馬鞭,自由地驅動著著不該曾被人馴化的動物,時快時慢地圍繞整個隊伍巡邏般環繞著。
“真好啊,您學過騎馬嗎?”
之前一度信心滿滿直接翻身上鹿結果差點摔死的李成俊,羨慕地開口:
“我聽說歐美那邊經常有富人會學習一些馬術之類的……萊麗斯小姐,一看就出身不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