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5章 跨國追擊
現在是徹底沒什麼好說的了,本來道士和巫師都已經互相的商量好了,沒想到中途被這群警察給截胡了。
首先道士第一個想到的人,就是關於部落營地那邊的人。
一定是他們抓住了道士的把柄,並且在國內犯了罪,然後想辦法嫁禍給道士。
道士坐在了警車後排中間的位置,他兩邊都有警察,並且都是拿著槍的。
大約過了半小時左右,他們就到達警察局了,然後有警察為他們開門,接著他們就把嫌疑犯帶進去了。
道士作為這麼正義的一個人,第一次成了一個犯罪嫌疑人啊。
這真是有些事情不經歷的話,都不知道會發生什麼事情啊。
未來的事情真的是太難預測了,大家可能都會認為道士這麼正義的一個人,未來說不定能是一個幹大事的人。
拯救全世界,當全世界的英雄等等,剷除那些罪犯。
可是現在萬萬沒想到,道士現在卻成為了一名犯罪嫌疑人。
這簡直跟想象中的差距太大了,但這就是現實中發生的事情啊,我們不得不相信事實。
而就在道是走向那個警察局一樓大廳的時候,他心裡十分的疑惑,因為他居然看見了華人的警察。
仔細的觀察了一波他們的長相,確定是國內的警察。
既然這裡有國內的警察,就說明道士是在國內被別人陷害了。
然後國內的警察就追到了這裡,因此證明警察還是特別有實力的。
即便是逃犯坐飛機逃出了國外,那警察也會跨國追擊的。
他們一定會聯繫那邊當地的警察,幫助他們一起攜手抓到這個嫌犯的。
然後那些警察都讓道士交出了手機,放在箱子裡邊,一會兒還要去審訊室,有警察審訊他們。
再給道士做了一下安檢,看看身上有沒有那些監聽裝置什麼的。
一切都要乖乖的配合啊,現在進入了警察的地盤,本來以為這裡是特別有安全感的地方。
道士還要向他們上報巫師那幾個人有問題呢,可是他現在的身份,在警察眼裡不做好,所以他是不上報那些事情是沒有用的。
反而還會讓警察更加懷疑的!
接著道士就被帶到了一間審訊室裡邊,他坐在那裡,前面有警察問他話,還有在電腦上打字的。
前面的那兩個居然是國內的警察,他們直接用中文交流了。
有一個比較高比較胖的警察開口了,他嚴肅的和道士說:
“道士,我們懷疑你在國內犯了故意殺人罪,所以現在我們要逮捕你,把你送回國。
但是在送你回國之前呢,我們也會在這裡簡單的詢問你一些情況。
如果你現在全都主動承認的話,一切都會算你自首的。
但如果是我們把證據什麼的全都給你亮出來,那到時候性質可不一樣了!”
道士覺得這一切正常,這確實是一個警察該問的一些話。
也確實是一個警察該做的一些事情,說的話都沒毛病,更加可以確認了,警察確實是真的。
但是那個警察說的一點,道士始終沒明白,他在國內犯了故意殺人罪。
這點上道士特別不理解啊,道士在回憶了之前的那些經歷當中,他也沒有故意殺過人啊。
如果非要解釋的話,其實道士打死的人還真不少。
但是他打死的那些人,都是在合法的範圍內啊。
這個也要分人的,比如說國內當兵的人,參加戰爭和別的國家的軍人開槍打仗的話。
如果打死了其他國家的軍人,這是不犯法的。
再說了,道士之前打死的那些人,戰甲兵都知道啊,戰甲兵可是國家主席啊,最後道士被判定的是正當防衛。
後來他們整個國家的領導人都談判了這件事情。
只要是道士打死的那些有罪的人,或者是已經殺了很多人的人。
以及犯了特別重大罪的人,道士是有權利打死他們的。
這就相當於警察會拿著手槍到達兇手的目的地,如果情況特別緊張的話,警察是會開槍擊斃兇手的。
就比如說兇手正在威脅著一個好人,遠處就會有狙擊手隨時的待命,去打死他的。
正常來說應該把這個兇手押回警局,在詢問點東西,在錄點東西。
後來把這些證據交到法庭,最後法官給他宣判。
這是正常的流程,但是如果這個兇手做出了某些出格的事情,那些警察會出手直接開槍打死他的。
這跟道士的情況是一樣的,如果說法律能懲罰那些人,道士不會出手的。
或者是敵方並沒有對什麼人產生威脅,抓回去的話也不會影響什麼,沒必要立即打死。
可是道士之前的那些經歷當中,都是讓他不得不出手打人啊。
可是這個時候,道士就更加不明白了,國內的警察說道士是故意殺人罪。
你要說道士是故意打人罪的話,那都不成立,因為故意這個兩個字形容道士是絕對不成立的。
要給道士定罪的話,勉強只能給他定打人罪。
但是他打死過的那些人,國內的軍人和警察也都知道啊。
全部都在合法的範圍內啊,如果不在合法的範圍內,早就把道士抓走了。
為什麼要等到道士跑到非洲南國這邊,才來抓他呢?
警察他們破案一定不會故意拖延時間的,一定會及時破案的,因為兇手可能會二次作案。
所以說他們抓到兇手的速度,肯定是越快越好啊,因此證明他們並沒有拖時間。
所以說道士被嫁禍,就是這段時間出現的情況。
於是道士就想了想之前發生的事情,接著他覺得兇手一定是知道道士出國了。
到了非洲南國這邊之後,在國內做了一點事情,最終把故意殺人的這個案件的兇手,嫁禍給道士。
這樣的話道士都不在國內了,自然也不會察覺到周圍的動向的。
甚至他的家,道士都沒有看見過,這幾天發生了什麼也不知道。
再結合道士已經逃離到了非洲南國這片區域。
說不定會要讓警察懷疑道士是在國內犯了案之後,想個理由去了非洲南國的。
這一切都能完美的解釋通了,這個兇手真的是太狡猾了啊。
但道士相信世界上沒有不完美的犯罪,他相信警察一定會找到新的證據。
還道士一個清白的!
但是他打死的那些人,都是在合法的範圍內啊。
這個也要分人的,比如說國內當兵的人,參加戰爭和別的國家的軍人開槍打仗的話。
如果打死了其他國家的軍人,這是不犯法的。
再說了,道士之前打死的那些人,戰甲兵都知道啊,戰甲兵可是國家主席啊,最後道士被判定的是正當防衛。
後來他們整個國家的領導人都談判了這件事情。
只要是道士打死的那些有罪的人,或者是已經殺了很多人的人。
以及犯了特別重大罪的人,道士是有權利打死他們的。
這就相當於警察會拿著手槍到達兇手的目的地,如果情況特別緊張的話,警察是會開槍擊斃兇手的。
就比如說兇手正在威脅著一個好人,遠處就會有狙擊手隨時的待命,去打死他的。
正常來說應該把這個兇手押回警局,在詢問點東西,在錄點東西。
後來把這些證據交到法庭,最後法官給他宣判。
這是正常的流程,但是如果這個兇手做出了某些出格的事情,那些警察會出手直接開槍打死他的。
這跟道士的情況是一樣的,如果說法律能懲罰那些人,道士不會出手的。
或者是敵方並沒有對什麼人產生威脅,抓回去的話也不會影響什麼,沒必要立即打死。
可是道士之前的那些經歷當中,都是讓他不得不出手打人啊。
可是這個時候,道士就更加不明白了,國內的警察說道士是故意殺人罪。
你要說道士是故意打人罪的話,那都不成立,因為故意這個兩個字形容道士是絕對不成立的。
要給道士定罪的話,勉強只能給他定打人罪。
但是他打死過的那些人,國內的軍人和警察也都知道啊。
全部都在合法的範圍內啊,如果不在合法的範圍內,早就把道士抓走了。
為什麼要等到道士跑到非洲南國這邊,才來抓他呢?
警察他們破案一定不會故意拖延時間的,一定會及時破案的,因為兇手可能會二次作案。
所以說他們抓到兇手的速度,肯定是越快越好啊,因此證明他們並沒有拖時間。
所以說道士被嫁禍,就是這段時間出現的情況。
於是道士就想了想之前發生的事情,接著他覺得兇手一定是知道道士出國了。
到了非洲南國這邊之後,在國內做了一點事情,最終把故意殺人的這個案件的兇手,嫁禍給道士。
這樣的話道士都不在國內了,自然也不會察覺到周圍的動向的。
甚至他的家,道士都沒有看見過,這幾天發生了什麼也不知道。
再結合道士已經逃離到了非洲南國這片區域。
說不定會要讓警察懷疑道士是在國內犯了案之後,想個理由去了非洲南國的。
這一切都能完美的解釋通了,這個兇手真的是太狡猾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