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齊百春隻身退敵(第2頁)
想起那些年夢中驚醒,北楓頓覺自己配不得將軍二字。
活人,還能被死人嚇著?
“本來,滅巡檢司這活,是我來乾的。”
“聽風姐說過。”
“但你做了,不合規矩。”
“所以呢?”陸天明側目,眼神冰冷比之北楓不遑多讓。
“所以我來跟你講道理。”
“用刀?”
“你這麼兇做什麼?你幫我把事做了,我還能滅口不成?”
北楓有些詫異。
不遠處坐著的這小子,氣場竟然不比自己弱。
到底是經歷過什麼,如此老成的同時,又全身是刺。
沉默片刻,等氣氛稍微緩解。
北楓又道:“兵部動車馬部的人,所以我來了,劉大寶的仇,即便你不報,我也會幫你報。”
“你的意思是?”
“閔昌,你別插手。”
“你如果順道來的時候就把他殺了,何至於現在跟我商量。”
北楓搖頭:“不好殺。”
“太強?”陸天明疑道。
“不是。”
“縣衙?”
“不錯,縣衙跟巡檢司不太一樣,各部都有人,牽扯的勢力太多,車馬部的仇要報,但地點得選好。”
“那就是不殺咯?”
“不至於,等機會。”
“等到什麼時候?”
“等他去郡上任職時。”
陸天明看向冒著寒氣的河面。
眼神忽明忽暗。
他在思考。
思考要不要讓閔昌多活幾天。
片刻後,他有了答案。
“不能等。”
“為什麼?”北楓蹙眉。
“劉大寶等不起,不日他將南下養傷,他走之前,閔昌必須死。”
“我要講規矩。”北楓為難道。
“我不用講!”
寒風吹過。
北楓背上起了一層雞皮疙瘩。
從南陽司出來時。
上頭千叮嚀萬囑咐。
閔昌,不能死在定平縣。
要動手,只能在路上。
這麼做,是要給對方一個臺階。
北楓自認為自己是講規矩的人裡面最野的一個。
沒想到今天,遇到一個比自己還野的。
“在縣城動閔昌,車馬部也保不了你。”北楓幽幽道。
陸天明仍舊看著河面。
“車馬部,連齊百春都保不住,還保得住什麼?我做與不做,影響一個捕快,當道截殺六品大員?”
北楓沉默。
一個字都說不出來。
如果不是齊百春在場。
那三十來號車馬部的小吏。
死了也就死了。
就如同現在的周世豪。
區區九品,殺了也就殺了。
不是因為車馬部有多厲害。
僅僅是因為對方做得太過分。
過分到連賬本的主人都找不到藉口。
“秀才。”
“嗯?”
“你信得過我嗎?”
“信不過。”
“......”
北楓噎住。
一時不知該怎麼接話。
想了想,他繼續道:“齊百春之於我,就像劉大寶之於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