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酒樓夜戲,殺人償命(第3頁)
還是等那月黑風高夜,方才是殺-->>
人放火天。
趁著這會兒功夫,餘琛在金陵城裡轉了轉,喝了碗熱茶,聽了場說書,看了場戲劇。
直到天色漸暗,各人回各家了,才頂著風雪,左拐右拐,去了那福澤城。
二話不說,獸禽通明之術發動。
雖說吧,這門寶術沒任何攻擊與防守能力。
但用在尋人覓物上,簡直就是無往不利。
在根據萬晟樓的情報確定了三人活動的大致範圍後,根據那些飛禽走獸的“眼睛”,餘琛很快就找到了仨人的蹤跡。
福澤城最大最奢華的酒樓,望江樓。
這仨兒,這會兒都在裡邊兒呢!
望江樓,福澤城甚至可以說整個金陵最大也是最貴的酒樓。
佔地三百畝,高十二層,層層燈火通明,飛簷如雄鷹振翅,色彩斑斕如錦雞飛騰,金碧輝煌,摩天礙日,正如那詩曰——不敢高聲語,恐驚天上人!
再看那大門口,來往行人個個兒錦衣高冠,腰掛美足,氣質出塵,端得是一個非富即貴。
而就在這金碧輝煌的酒樓裡,四層一間雅閣裡,典雅幽致,薰香繚繚。
其間桌上,酒菜琳琅,芬芳四溢,卻一點兒沒動。
席位之間,三個錦袍年輕人擱那兒坐著,似正爭論不休。
其中一個高個兒講,這玉是他們一起奪來的,應當均而分之。
但玉只有一枚,倘若一分為三,其中刻畫的匯聚天地之炁的咒文便失效了。
他願意付出靈銖,給予二人,自個兒獨佔這靈玉。
其他倆人聽了,自是不願。
說這聚炁之寶,罕見難得,而那靈銖,難以衡量其價值。
另外一胖子提議,應當按時間來分,你戴一月,我戴一月,他戴一月。
但這提議,又遭第三人否定,說本就是髒物,還傳來傳去,萬一哪天東窗事發,仨兒一個都跑不掉。
還是直接將其賣了,三人平分靈銖來得實在。
就這般,爭論不休,誰都不接受另外倆人的辦法。
僵持不下。
正所謂得贓容易,分贓難。
就在這仨兒爭得不可開交,紅眉毛綠眼睛的時候。
吱嘎一聲。
門開了。
三人本就做賊心虛,當即嚇了一跳,像是受了驚的兔子,同時向門外看去。
卻見一戲袍角兒,邁步走入。
三人同時愣住。
尋思咱們也沒喊唱戲的啊?
莫不是走錯了?
那高個兒眉頭皺起,當即把玉一收,喝道:“我們沒要唱戲的,快滾出去!”
只有那胖子臉色一變,突然想起了,這兩天金陵裡裡外外都在傳的一個事兒。
——那不知真假的鬼神判官。
話音落下,那戲袍角兒卻一點兒離開的意思都沒,反而不緊不慢地將那房門關上,轉過身來,凶神惡煞的判官臉譜看向仨人兒,聲音沙啞。
“今兒啊,咱們唱一出……殺人償命。”
今天加了會兒班,所以更新晚了,不好意思哈兄弟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