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隨流雲 作品

第三百三十一章 文樂渝:“你是本地的嗎?”(第2頁)

 

“分家?”

 

姜小燕一愣,忽然好似明白了什麼。

 

怪不得自己竭力反對,老孃都要把老爹從老家給弄到京城來。

 

李野看姜小燕的樣子,笑著道:“以前你娘是沒從清水縣出來,眼界有些侷限,但從今以後.你娘是戶主了。”

 

“.”

 

李野是眼看著陳金花只用了一年的時間,就把小麵館兒做的有聲有色,而且已經在打算著開第二家分店。

 

這種行動力超強的女人一旦開闊了眼界,怎麼可能還受老薑家的人限制?

 

就像麵館兒門口的招牌“陳家麵館”一樣,在京城這個小小的家裡,陳金花可以徹底掌控大權,

 

姜有貴本來就是老實本分的性子,以後就只有當“賢內助”的份兒嘍!

 

。。。。。。。

 

李野提前返回京城有兩個原因,第一是因為校辯論隊的集訓備戰,第二當然是跟文樂渝一起逛花燈。

 

並且第二個原因才是主要的,辯論隊的事兒都是順便的搭頭。

 

種花家在很多年之前,男女之防非常嚴重,但在上元佳節的時候,無論是大家小姐還是小家碧玉,卻都可以在滿街的花燈之下,觀看英俊的男子,臆想一下話本中郎才女貌的故事。

 

所以元宵節約著女孩兒去逛花燈,古往今來都有著深刻的意義,浪漫這種東西,它也不是什麼舶來品,老祖宗早就不知玩過多少回了。

 

李野和文樂渝手挽著手,一人拿著一串冰糖葫蘆,在掛滿燈籠的街道上閒逛。

 

偶爾李野會把自己的那串糖葫蘆,伸到文樂渝的小臉前面。

 

而文樂渝從不嫌棄,會張開小嘴用牙咬住,晃動脖子把山楂從竹籤上給擼下來。

 

然後用不了一分鐘,文樂渝就會把自己的那串糖葫蘆伸到李野的面前,反過來再走一波。

 

可以說就倆人現在的關係,跟真正的小兩口也就差著肌膚之親了,甚至李野大膽一點兒,也未必不能嘗試一下。

 

“唔,對了,前幾天我媽託同事從燈塔帶回了一些文學評論雜誌,上面有跟《冰與火之歌》的評論,看了之後她有些氣憤”

 

“嗯?”

 

李野把嘴裡的山楂籽兒吐掉,正色道:“評論上都說了些什麼?”

 

文樂渝道:“有個挺有名的作家,說咱們的書不倫不類,根本就不是西方人的思維,純粹就是為了跟讀者騙錢的”

 

“這個評論.有些刻薄了。”

 

《冰與火之歌》的第一卷出版之後,市場反響很好,現在已經到了第二卷,賺錢很多,但要說騙錢.

 

李野忽然問道:“那個發表評論的作家是不是叫伍德?”

 

文樂渝點頭道:“對,就是他,我媽問過熟悉燈塔文學圈的同學了,這個伍德不是個無名小卒。”

 

“這你就不知道內情了,”李野道:“當初我們的《冰與火之歌》在燈塔也搞了有獎徵文,伍德的初稿是美洲區的第一,但他沒時間到港島.”

 

李野簡略講了當初港島發生的事情,然後道:“本來伍德很傲氣,不屑於跟咱們計較,但是架不住《冰與火之歌》賣的好啊!

 

我過年的時候問過裴文聰了,根據不完全統計,去年的收入應該在四百五十萬到五百萬美元之間,

 

那麼如果伍德當時接受了我們的翻譯合同,現在就能得到四十五到五十萬美元的翻譯稿費,

 

等後面幾捲上市,稿費翻個幾倍都是往少了說,伍德很驕傲,所以這個錢落到別人頭上了,他後悔了唄.”

 

“咳咳~”

 

李野忽然聽到了文樂渝的咳嗽聲。

 

他趕緊從懷裡拿出一個小小的銀色水壺,打開蓋子杵到了小妮子的嘴上。

 

“噸噸噸~”

 

文樂渝一口氣喝了半壺溫水,才睜大眼睛對著李野道:“我們當時不是說好了嗎?就給他們發工資就行,怎麼給他們那麼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