曉雲 作品

第四百六十四章 不甩你甩誰(第2頁)

 什麼跟什麼?

 但是玉布衣回答了,“如果我是開茶館的,莫說是喝苦丁茶的少女,她就是喝苦丁茶的嬰兒,不給錢也是不行的。”

 溫宛,“……說到錢,這個月金禧樓的分賬為什麼沒有送到莫修手裡?”

 “什麼分賬?”玉布衣茫然不解。

 “半月前本縣主與食神簽訂契約,食神將金禧樓三成股轉給我,契約上寫明月底分賬,錢呢?”溫宛挑動眉梢。

 玉布衣頓時僵成石雕,望向溫宛的眼睛裡充滿內容。

 左眼寫著:為什麼?

 右眼寫著:啥玩意?

 溫宛並沒有因為玉布衣眼睛瞪的大,就動搖,“食神想賴賬?”

 “投千萬黃金,換三成股,縣主是不是這樣說的?”玉布衣心跳很快,眼睛很紅。

 溫宛不否認,點點頭。

 “千萬黃金呢?”

 “在路上。”

 溫宛告訴玉布衣,她已經約了孤千城。

 也就是說,溫宛所謂‘投千萬黃金’指的是商機,不是真金。

 有孤千城在,金禧樓必能開到南朝,純利必達千萬。

 玉布衣聽到最後,捂住胸口,默默淌了一把辛酸淚。

 他與眼前這位溫縣主是八字不和嗎?

 八字不和罷!

 “溫縣主,你這麼做事,地道嗎?”玉布衣就想聽聽溫宛如何狡辯。

 溫宛看著玉布衣,忽然笑了,“地道值多少銀子,一會兒我給你。”

 做生意講什麼地道,講的是唯利是圖!

 商人當然要把利益放在首位,能兼顧人情最好,不能兼顧那很抱歉。

 尤其現實現刻的溫宛,誰要阻礙她追求信仰……

 誰能阻礙她追求信仰!

 都敢公然搶伯樂坊的金主,她現在講的不是唯利是圖,是利己。

 損不損人我不管,只要利己我就幹。

 “那本食神可後悔了!契約作廢,本食神甘願賠償。”玉布衣敢這樣說,是因為契約裡沒寫賠償條款,他想耍賴。

 就在這時,門啟。

 紫玉從外面急急跑進來,“大姑娘,方炎盛的馬車從伯樂坊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