曉雲 作品
第四百六十四章 不甩你甩誰(第2頁)
什麼跟什麼?
但是玉布衣回答了,“如果我是開茶館的,莫說是喝苦丁茶的少女,她就是喝苦丁茶的嬰兒,不給錢也是不行的。”
溫宛,“……說到錢,這個月金禧樓的分賬為什麼沒有送到莫修手裡?”
“什麼分賬?”玉布衣茫然不解。
“半月前本縣主與食神簽訂契約,食神將金禧樓三成股轉給我,契約上寫明月底分賬,錢呢?”溫宛挑動眉梢。
玉布衣頓時僵成石雕,望向溫宛的眼睛裡充滿內容。
左眼寫著:為什麼?
右眼寫著:啥玩意?
溫宛並沒有因為玉布衣眼睛瞪的大,就動搖,“食神想賴賬?”
“投千萬黃金,換三成股,縣主是不是這樣說的?”玉布衣心跳很快,眼睛很紅。
溫宛不否認,點點頭。
“千萬黃金呢?”
“在路上。”
溫宛告訴玉布衣,她已經約了孤千城。
也就是說,溫宛所謂‘投千萬黃金’指的是商機,不是真金。
有孤千城在,金禧樓必能開到南朝,純利必達千萬。
玉布衣聽到最後,捂住胸口,默默淌了一把辛酸淚。
他與眼前這位溫縣主是八字不和嗎?
八字不和罷!
“溫縣主,你這麼做事,地道嗎?”玉布衣就想聽聽溫宛如何狡辯。
溫宛看著玉布衣,忽然笑了,“地道值多少銀子,一會兒我給你。”
做生意講什麼地道,講的是唯利是圖!
商人當然要把利益放在首位,能兼顧人情最好,不能兼顧那很抱歉。
尤其現實現刻的溫宛,誰要阻礙她追求信仰……
誰能阻礙她追求信仰!
都敢公然搶伯樂坊的金主,她現在講的不是唯利是圖,是利己。
損不損人我不管,只要利己我就幹。
“那本食神可後悔了!契約作廢,本食神甘願賠償。”玉布衣敢這樣說,是因為契約裡沒寫賠償條款,他想耍賴。
就在這時,門啟。
紫玉從外面急急跑進來,“大姑娘,方炎盛的馬車從伯樂坊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