曉雲 作品

第三百八十四章 嗜錢如命(第3頁)

 後因都水監監丞年邁告老還鄉,臨走前舉薦其父繼任監丞一職,其父這方道出真相,草圖為其子李承林所畫。

 當時楊肅實在愛才,呈稟皇上破格提拔李承林。

 所有人都贊成,問題出在李承林身上,他不想當官。

 但凡奇才,性皆古怪。

 李承林嗜錢如命,奉行每一個銅板都有它的使命,絕對不能亂花。

 他甚至較真兒到同樣價值的兩個銅板,也要各買各的豆腐和大蔥。

 為讓李承林擔任監丞一職,其兄李柯講到一個辦法。

 受賄。

 他給了楊肅五百兩銀子,以此作為楊肅推舉李承林擔任監丞的好處。

 但實際上,這只是楊肅跟李柯的計。

 楊肅並沒有收五百兩,但卻在李柯寫的字條上籤了字。

 李柯看到字條後肉疼,五百兩花出去了,但它沒有實現自己的價值!

 為了讓那五百兩有價值,李承林這才成了都水監的監丞。

 整件事唯一疏漏就是,那張字條被李承林從李柯手裡拿走了。

 為此李柯事後寫了一式兩份澄清事實的字條,在與楊肅皆簽下名字之後各留一張。

 楊肅那日與溫宛見過面後,想到此事,遂將消息放給張松。

 張松以為得著立功機會,私下去查李承林且看到那張字條,這才有金鑾殿參奏一事。

 整件事下來,是楊肅的計。

 其一,自己與韓竹同時入獄,突顯蘇玄璟。

 其二,太子府算計了自己的妻子,這口氣他咽不下。

 “待夫君出來之後自會向皇上請辭,夫君是皇上的人,受了這等委屈皇上就算不替夫君討回公道,也一定不會在短時間內晉升蘇玄璟。”

 衛婧看向溫宛,“蘇玄璟不僅害死我姐姐,更借秋兒之手毒我腹中胎兒,這個仇我也一定不會善罷甘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