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草民
算起來,這是慕容復第二次使自己陷入險地了。
上次是在破廟,為了幾個萍水相逢的丐幫弟子迎戰三大惡人。
這次是為了掩護手下的兩個大丫頭兩名打架老是輸的家將,還有一個原本的天命主角。
話說自己之前嘲笑慕容復是個大怨種,如今看來自己倒更像一個怨種。
至少真遇到危險,原主一定會以復興大燕為理由保存自己,手下人死光也最多在心中悼念一下,然後繼續為自己的復國大業而奔走,所謂有大毅力的梟雄本色,這就是原主慕容復。
但自己做不到,也從沒想過要那麼做。
因為本質上,原主是自小含著鑽石湯匙出生的貴公子,身上並沒有多少人間煙火氣,慕容家六百年積累的財富是一個難以想象的天文數字,如果這個世界有類似於富豪榜一類的東西的話,慕容家妥妥的能排到前十-把大宋官方等等放到一起來統計的話,妥妥的oldney。
而自己不過現代社會一平民而已,過去的二十來年裡,關於自己身份的稱呼從草根變成了屌絲,又從屌絲變成了社畜,社畜之後是什麼呢,慕容復就不知道了,對了還有小鎮做題家。
總之自己一路走來感受了無數惡意和善意,說不上一個高尚的好人也跟壞人不沾邊,過去二十來年唯一的高光時刻還是在研究生複試的時候。
總之,普普通通的性格,平平無奇的經歷,放到小說裡一群人指指點點的一個人設。
他捱過餓,八歲那年父母為了點雞毛蒜皮的小事連著吵了三天,三天時間,雞飛狗跳、冷鍋冷灶,無米下炊,最後跑到鄰居老太太家,人家給自己下了一大碗麵吃了,那種捱餓的感覺,嗯,很難忘。
正因為知道餓是一種什麼感覺,所以那晚在破廟裡,幾個衣衫襤褸的丐幫弟子將為數不多的吃食分給自己,慕容復才知道這有多麼難能可貴,所以才又是贈玉又是以身犯險,掩護幾人撤退。
作為貴公子,可以在相伴十幾年的貼身婢女失蹤後找都懶得找,連消息都懶得打探,彷佛世界上從來不存在這個人,作為一個被汙名化的平民,他自問做不到。
所以,這樣的性格註定不討喜。
但那又怎樣?
如果說做所謂的貴族,是高高在上地指點江山,然後為了自己某些見不得光的齷齪抱負將無數和前世一樣普通人的生命作為犧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