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凌天下 作品

第四十章 他佔你便宜啊(第3頁)

    他們真的是隻需要懷疑就可以殺人的。

    半點疑心,他們都不肯忍的!

    怎麼做?

    方徹終究還是決定將這個消息,先壓一壓。

    夜夢要送的話,先送她自己知道的那部分吧……

    ……

    當天夜裡。

    方徹將刀槍劍戟,都收進了自己房間。

    盤膝而坐,眼睛死死的看著這四把兵器。

    然後注意力放到了槍上。

    從槍尾,槍身,一直到紅纓,槍箍,槍脊,槍刃,槍尖……

    一路看過去。

    閉上眼睛,腦海中出現了槍法的修煉總綱。

    一個個小人,在拿著槍,進行各種動作,動作標準,嚴謹,全是基本動作。

    一夜時間,悄然過去。

    清晨,方徹睜開眼睛,有些喟然。

    “月棍年刀一輩子槍,此言誠不欺我。”

    槍的構造,似乎比刀和劍還要簡單些;前方一個槍頭,後面一杆槍身,槍頭類似於短劍。

    很簡單的構造。

    不會武的人只是沒有任何招數的直刺,也能造成殺傷。

    但是想要練好,比刀劍棍等更難!

    但是再難,能難得過生死?

    方徹輕輕撫摸著槍身,能感覺這冰冷的鋼鐵槍身,在傳遞給自己一股情緒。

    那是任何兵器都會具備的,殺戮慾望。

    “即刻起,刀便是我永遠的明面兵器;遇到強敵,刀抵不過,劍勝之;劍再不行,就是方天畫戟,給人一種出盡了底牌的感覺。”

    “劍能勝則勝,但用到方天畫戟,就要分生死。”

    “至於槍這個本命,能不出,便不出。槍在人在,槍亡人亡!”

    ……

    接下來一段時間,太平無事。

    方徹每天上課,修煉,與同學們一起,還有就是毆打莫敢雲;然後回家修煉,睡覺,日常訓斥夜夢。

    而莫敢雲也是天天請方徹吃飯,似乎成了習慣。

    每次一到飯點兒,莫敢雲就站起來:“走!請你吃飯!”

    “好勒!”

    兩人並肩而行。

    兩人都是屬於比較富裕的那種,但是吃飯的時候,方徹從來不花錢,從來都是莫敢雲請客。

    除了方徹自己在家吃的之外,沒有任何一頓飯例外。

    慢慢地,莫敢雲在同學間就有了‘冤大頭’的稱呼。

    甚至有人格外的看不慣。

    “這個方徹分明有那麼多學分,卻一毛不拔,天天吃莫敢雲的。莫敢雲這個憨憨,居然每次都請……這得憨傻到了什麼地步?”

    而作為班裡第三天才的付承雲,對這一點更加的看不慣。

    當然讓他最看不慣最不平衡的是,特麼莫敢雲怎麼不請我?

    每一次我都是全班第三好吧?

    你眼睛就只看到了第一?

    他在坑你啊佔你便宜啊,看不出來?

    …………

    【四件事,第一,沒注意的情況下本書二十二萬字了。才六十來章,超標了。這點怪我每章字數太多。一般二十萬夠了上架收費標準了,但到咱這流程還沒走完。

    第二件事,老毛病犯了,所以今天會三更。下午五點-->>
                                         
半有兩章。

    第三,你們的月票和推薦票貌似忘了給我了。

    第四,到起點追讀的能否多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