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長篇小說寫作我的一點淺薄認知。
一篇標準的論文題目哈。
主要是這幾天突然幾個朋友來問,你不是說談談長篇創作嘛?大家都等著呢?到底談不談啊?自從你說了大家甚至都來訂閱你的書了,你不能放鴿子吧?
就是這句話,真正把我逼上梁山了。
沒辦法。
既然牛逼吹出去了,就談一下吧。
其實當初我說了之後就後悔了。為啥呢,因為當時問我的一共就是十二三個人,我大可以拉個群聊聊,不出來獻醜也就罷了。
但是偏偏章節後面放了話,就很尷尬。
單章沒有講課的意思,就是探討一下。畢竟我寫的也一般,若是傳出去說開個講座,那豈不是要丟死人了。
就當是和讀者們的一次交流。
各種容易被人攻訐的點兒,我自己先堵上,然後咱就開始正文了。
……
長篇,尤其是大長篇,除了賺錢之外,有個最大的好處,就是,寫好了你會擁有一大批的死忠讀者。而且能夠記住作者的名字,在這個閱讀碎片化的網文世界裡,讓太多看完一本書記不住作者名的讀者們,記住你。
這點很重要。
因為現在手機閱讀,屏幕就那麼大一點,對書的宣傳多,對作者宣傳少。
尤其是完本小說,嘩啦啦二百多萬字看完就去找下一本小說了。至於這本書作者是誰?對不住,沒記住。
包括排行榜,我們去看排行榜的書,除非是看的非常牛逼的書,寫進心坎裡了,才會專門去注意一下子:這個作者是誰。
現在很多人是根據排行榜和推薦找書看,而曾經的之前的時代,都是有一個什麼現象呢:我看這個作者一本書不錯,於是我根據作者名把他的書都找出來先看一遍。
這點上大長篇可以做到,讓你的讀者記住你。
而且長篇對於塑造人物很從容。
固然在版權佔大頭的時候,長篇其實很吃虧,因為你寫一本書的時間別人寫三本了。賣十幾個版權了。而你這一本還沒寫完。
但是絕大多數作者,恕我直言是談不到版權買賣這幾個字的。
所以,網文寫作,大長篇第一前提:靜下心,放棄一夜暴富的夢,老老實實寫一個認認真真的故事。先讓自己達到讓讀者認可的程度。然後再在這條路,認真耕耘下去。開花不開花,先在兩可之間,先能保證自己,餓不死。稿費能支撐生活。
浮躁的人,寫不了長篇。
一個作者認真與否,讀者是一眼就能看出來的。別以為你是作者就比讀者精了,其實這幫傢伙哪個都不傻,你敷衍讀者,讀者就會敷衍你,拋棄你,並且鄙視你。說句不中聽的話:你拿出十二萬分的誠意來寫書,能吸引讀者來看就不錯了,更何況是敷衍?
所以這個第一點,是心態。
……
……
第二點。
咱就說到了一個根本性問題。尊重。
記得當初我剛開始寫作,在起點編輯部五組,主編314先生,責編zenk老師。現在兩位老師已經是網站高層了。
當初314先生對我說:你既然開始寫小說,那你以後看書,必須正版訂閱。——那個時候盜版很是猖獗,但是我的主編就給了我們組作者這麼一句話:你作為作者,都不尊重別的作者的勞動成果,你憑什麼讓讀者來尊重你訂閱你?
當時我寫第一本書,不會寫。埋了伏筆,自己覺得得意,就急不可待的掀開。想讓讀者爽一下。
當時責編zenk老師說我:伏筆不是你這樣埋的。所謂伏筆,必須悄無聲息,最好讀者注意不到。然後後續突然呼應用上,這才叫伏筆。什麼叫伏?就是埋伏!你這埋伏所有人都看到了能叫埋伏嘛?
你這叫明線,而不叫伏筆。
明線是主線,長篇的主線其實一眼就能看到結局,大部分是:主角無敵了。那麼,讀者明明知道你的結局,卻還要花錢看。那就需要敘事能力了。
而一般作者的敘事能力,在二三百萬字之間。
我們很多時候看長篇小說,基本大概在一百八十萬字到二百四十萬字之間,能明顯看出來作者掌控力出了問題。
絕大部分作者,都在這個字數區間出第一個掌控力不足的問題。